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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0永福县优化营商环境开办企业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福县公安局
永福县财政局 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福县工信和商贸局
永福县医疗保障局 永福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永福县支行 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永福县管理部
2020年9月23日
2020年永福县优化营商环境开办企业专项实施方案
根据2020年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42号)等文件精神,从根本上解决全县开办企业中的薄弱环节,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办企业0.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合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为一个环节,与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实行联办,同时完成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医保备案登记、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在全县实现开办企业“一个平台,一次登录,一次受理,一窗登记,一套材料,七个事项”3.0版。进一步降低开办企业成本,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拓展电子执照和电子印章的应用范围。企业注销登记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工作效能
1.线上“一个平台、一次填报”。升级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开办企业一窗通”专窗,整合各部门的业务表单,打通各业务部门数据接口,实现开办企业单点登录。申请人仅需登录一个平台即可一次性填报申请营业执照、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医保备案登记)、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等信息,同时实现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与企业开办环节无缝对接,并联办理。优化开办企业平台,减少二次录入,提高系统运转效率,减少卡顿现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人民银行永福县支行、县税务局、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福县管理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
2.线下“前台受理、后台流转”。县政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开办企业专区功能,优化服务企业方式,增配综合窗口人员,负责统一对外反馈办理结果,发放纸质版营业执照、发票以及实体印章,实现“一窗进、一窗出”;涉及开办企业事项的业务部门人员转驻后台,负责相关事项审批和服务。通过前后台全程无缝对接,实现开办企业“一次受理,一窗登记,一套材料”办结。在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开办企业办理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人民银行永福县支行、县税务局、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福县管理部;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3.实现企业员工参保、参缴登记“秒批”。企业登录“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办理设立登记时,即可同时填报企业参保信息或已有员工信息等内容,无需另行登录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系统。员工参保、参缴信息经过后台数据共享对比后推送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部门,无需人工核对,自动及时生成。(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福县管理部;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0日)
4.优化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流程。升级完善广西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预约系统,实现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与企业登记环节无缝对接,公布各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的服务承诺办结时限。对符合开户条件且通过开户预约系统申请开户的企业,商业银行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完成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并具备收付款功能。(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永福县支行;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0日)
(二)进一步降低开办企业成本
1.进一步降低印章成本。制定出台降低企业印章成本的具体措施,免费赠送新开办企业印章一套四枚“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2.进一步降低申领发票成本。自愿选择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的新设企业,可免费领取税务UKey。(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3.扩大电子印章使用范围。新设企业获取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系统自动生成一套包含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电子印章,申请人凭电子营业执照免费领取。电子印章可在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的手机上使用,企业扫描二维码即可对电子文档进行盖章。(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人民银行永福县支行、县税务局,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福县管理部;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三)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
1.提升新设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水平。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强导办服务,提高企业开办线上办理率和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和商贸局;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2.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范围。大力提高电子营业执照的认可程度和使用频次,企业在办理税务涉税、员工就业参保、住房公积金缴存等高频事项时,各有关部门应承认电子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无需企业提交实体证照。加大电子营业执照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应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和商贸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福县管理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
3.推行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范围规范化。建立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表,将经营范围由登记叙述文字优化调整为登记规范条目,嵌入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由申请人统一从规范目录中自由选择规范条目申请登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4.提高东部产业转移企业跨区迁移便利度。进一步梳理企业投资兴业的堵点和难点,提供更优惠的条件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牵头单位:县工信和商贸局;配合单位:县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
(四)提升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度
1.优化“企业注销一网专区”。整合营业执照注销登记、税务注销、社保注销、住房公积金注销、海关注销、外资企业商务注销等集成化服务。企业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时,系统即时反馈该企业在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医保、海关等部门的办理状态。对未欠费且无参保人员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账户将同步消户;税务的销户信息通过后台自动流转。(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和商贸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福县管理部;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2.压缩企业注销登记时间。企业登记机关在申请手续齐备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销登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联动,明确责任。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联动,保证各项措施在本部门、本系统如期落地。县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在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人力保障方面加大力度,确保我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开办企业工作顺利开展。
(二)夯实基础,提升效能。各部门要充分评估“0.5个工作日完成开办企业”涉及的软硬件条件和窗口人员的承载能力,及时增加或更新设备,提高后台信息化服务保障能力。同时,配强配足窗口人员,不断加强对前台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一线人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窗口服务效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加强对开办企业工作落实情况的宣传,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扩大社会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认同和参与,营造共同支持改革、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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