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6日 |
| 标 题: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政办发〔2024〕8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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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永福县位于“赣南—湘南—桂北”优势柑橘产业带上,是柑橘生产的最适宜区,也是全国最大的沙糖桔生产县,柑橘生产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水果产业作为永福县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之一,对促进农民增收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因柑橘价格下行,导致群众管护意愿不强,出现了大面积的失管和半失管果园,且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为推动全县水果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市场为向导,以效益为中心,注重绿色引领,整合资源要素,控面积,调结构,优布局,抓创新,攻单产、提品质、强龙头、育品牌、拓市场,重点打造水果产业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主业突出、链条完整、融合发展、应市均衡、效益显著的果业新格局,全力实现由沙糖桔生产大县向水果强县转变,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政府重点做好顶层设计,制订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引导广大农民和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和品牌推广等。改变散小户单打独斗的经营模式,着重推广“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产业联合体模式,提高其市场竞争,从而保障分散小户从现代产业发展中获取更多的收益。
(二)坚持因地制宜,优化结构。通过淘汰和改造升级“三低”(低产、低效、低质)沙糖桔果园,充分利用本县环境气候资源优势,科学布局,优化结构,最终形成“沙糖桔为主导,多元发展”的水果品种新格局。
(三)坚持多措并举,提质增效。以柑橘黄龙病防控为核心,以增产增效为目标,以果园设施化为抓手,集成良种良法良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推进一二三产融合。
(四)实施品牌战略。依托我县生态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交通优势,加快实施水果品牌战略,打造生态水果、富硒水果品牌,依托“桂林沙糖桔”这一地标区域公共品牌,抓好商业品牌建设,组建专业的水果营销队伍,做好水果产业文章,提升水果产业文化内涵,提高永福水果产业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将我县水果产业打造成高辨识度,强大竞争力的产业。
三、目标和任务
2024年,通过奖补形式,鼓励、引导各乡镇重点打造一批设施化程度较高、管理水平一流的高产高效水果范点(示范园),以点带面,引领全县水果种植向设施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向现代化的水果产业投入。2024年,计划在龙江乡建设1个以上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示范点,其他乡镇各建设5个以上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示范点。
四、奖补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来源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024年度安排资金总额300万元,按申报先后顺序,额度用完为止。
五、补助方式、补助方向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进行补助,项目在当年验收合格后,给予奖补。
(二)奖补方向
项目奖补资金使用方向: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的新建果园或老果园改种补助主要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果苗、建园垦地支出;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的设施栽培补助主要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防虫网棚、防虫网棚墙、避雨大棚搭建及喷淋设施购买支出。
(三)奖补标准
本着“政府引导、自主发展、自负盈亏,适当补助”的原则,鼓励和支持适当上规模引种、发展水果新优品种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园地的选择不得占用第二次土地调查为耕地和可调整地类(地类编码带K属性)及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否则不予补助。奖补标准如下:
1.新建果园或老果园改种(将老果园原有的果树全部清除后改种新果树)补助:脆蜜金桔10亩起补,其它品种20亩起补,每亩800元;
2.设施栽培(柑橘防虫网棚或防虫网墙或葡萄避雨棚)补助:30亩起补,每亩1500元。
每个实施主体新建果园或老果园改种补助金额不得超过8万元,设施栽培不得超过15万元。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可同时享受新建果园(或老果园改种)补助和设施栽培补助。每个实施主体奖补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建园总投资的50%。
六、奖补对象遴选条件
(一)奖补对象
依照乡村振兴衔接县级资金使用规定,奖补对象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民股份经济合作联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法人资格的个人不能申报。
(二)遴选条件
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吸纳脱贫户和监测户入股经营或务工、销售产品、带种带养等方式帮助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效果作为遴选的重要依据,申报水果示范点创建资金奖补的实施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1.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示范点必须为新建果园或老果园改种(将老果园原有的果树全部清除后改种新果树),新种(或改种)必须为下品种:沙糖桔、晴姬、蜂蜜脐橙、赣南早脐橙、长叶香橙、大红柑(茶枝柑)、脆蜜金桔等柑橘新优品种及桃、李、梨(台湾青花梨、台湾赤花梨、黄花梨)、葡萄(阳光玫瑰、巨峰)、甜柿(太秋、阳丰)以及其它非柑橘水果品种。为了有效防控黄龙病,新种柑橘类果树周围有黄龙病果园的,原则上必须搭建防虫网棚或防虫网墙方可种植,葡萄类必须搭建避雨设施。
2.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落实联农带农责任,做到应联尽联、应带尽带,采取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受益,并能持续发挥联农带农作用。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求管理规范,经营状况正常,无违纪违法行为和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复申报此类财政补助。
4.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示范点用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严禁占用耕地新种果树,严禁耕地上的老果园退出后新种果树,严禁砍伐天然林新种果树,严禁占用第二次土地调查为耕地和可调整地类(地类编码带K属性)种植果树。
(三)遴选方法和步骤
1.村级公示,推荐申报(5月10日前)。本着“自愿参与、公开推荐”的原则,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须自愿提出申请,填报《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申请表》,并在所在村、屯同时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出具推荐意见,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时同时提供实施主体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土地使用凭证(需当地村委核实并签字盖章)、与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户签订的发展产业、吸纳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户入股经营或务工的合同或产品购销协议(需当地村委核实并签字盖章)等,以上材料一式2份。
2.乡镇核验,公示上报(5月25日前)。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报材料后,组成乡(镇)、村联合核验组,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基地建设情况、带贫效果等进行现场核验和资料核实,核验完成后在当地政府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乡镇签署审核意见,然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对申报主体情况和基地建设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3.县级评估,复核公示(6月10日前)。由县农业农村局从相关股室抽调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项目现场评估和综合评定,择优拟定名单。拟定名单在县级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人民政府。
4.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告(7月10日前)。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实施主体名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后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5.签订项目实施合同(7月15日前)。公告发布后,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正式组织项目实施。
七、项目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组织实施(7月31前)
遴选确定实施主体后,由县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实施。实施主体要制定详细的示范点建设方案,并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要求在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基地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二)项目验收(8月31日前)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在验收申请上报15个工作日内组成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共5人,从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和示范基地建设所在乡镇抽调人员组成,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重点核验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和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情况,县乡村振兴局重点核验联农带农富农效益情况,验收完成后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三)资金拨付(9月30日前)
经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凭报账凭证和相关资料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拨款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实施主体帐户。申请资金拨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申请表;2.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用地租赁合同及土地确权证(或土地权属证明);3.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带动脱贫户(监测户)情况表;4.项目实施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项目实施合同书;6.项目实施前、中、后照片(从同一角度、同一参照物拍摄);7.验收申请;8.项目验收图片及验收报告;9.发票及配套资金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需验证原件);10.开户行和银行账号;11.拨款申请;12.承诺书。
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原则上按照上述步骤和时间要求进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乡镇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好项目材料的收集归档、信息报送和项目总结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兼任。
(二)加强部门配合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要加强沟通和配合,严格按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各项工作。
(三)加强资金管理。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项目计划和进度,做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专款专用。
(四)强化监督检查
将示范点建设完成数量列为乡镇绩效考核指标,龙江乡范点建设任务数为1个,其它乡镇为5个,对超额完成任务的乡镇给予奖励。项目实施单位每月将项目实施进展报告项目领导小组,项目领导小组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结束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将项目台账资料收集归档,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股各1份,实施单位自存1份。
附件:1.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申请表
2.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带动脱贫户(监测户)情况表
3.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乡镇核验表
4.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县级评审表
5.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验收表
6.承诺书
7.公示模板(供参考)
8.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联农带农工作方案
附件1
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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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名称 |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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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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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代 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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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种植品种 |
示范种植规模(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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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
永福县 乡(镇) 村 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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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设施栽培 奖 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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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设内容 及资金总投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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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衔接 资金奖补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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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农带贫 增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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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 |
承诺: 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如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本单位负责。 法人代表: 单位(盖章) | ||
|
村委初审 推荐意见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乡镇人民政府 核验推荐意见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农业农村局 复核意见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人民政府 审批意见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申请财政奖补资金按基地建设面积*每亩补助标准计算,且要求申请财
政奖补资金≤基地建设资金总投入的50%。
附件2
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
带动脱贫户(监测户)情况表
|
序号 |
带动对象 姓名 |
带动对象地址 |
带动方式 |
增收金额(元) |
脱贫户/ 监测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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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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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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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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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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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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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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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带动人数 人,带动增收总额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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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承诺 |
承诺: 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如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本单位负责。 法人代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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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1.带动方式有:①销售产品,②带种代养,③务工就业,④财产性收益,⑤技术培训指导,⑥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⑦提供社会化服务,⑧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⑨入股分红,⑩品种改良,⑪其他;每户带动方式不少于2种。
2.项目实施主体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金额不得低于获得补助总额。
附件3
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乡镇核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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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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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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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代 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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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核 验 情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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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种植品种 |
示范种植规模(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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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是否正常运营 |
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是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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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
永福县 乡(镇) 村 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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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设内容及计划资金总投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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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衔接资金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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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结果 |
我乡(镇)于 年 月 日组成核验组,对××合作社申报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核验,经核验,××合作社具备项目申报资格。基地种植××(水果品种)××亩,基地建设资金总投入约 元,申请补助资金 元,占总投入的 %。基地建设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 人,计划带动增收金额 元。该合作社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齐全,同意推荐申报。 | |||
|
乡镇核验组 成员签名 (5人) |
组长: 成员: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县级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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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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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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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代 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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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种植品种 |
示范种植规模(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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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
永福县 乡(镇) 村 屯 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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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评 审 结 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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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
评审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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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运营是否正常 |
是(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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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
是(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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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种植和管护是否达标 |
是(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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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种植规模是否达标 |
是(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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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衔接资金奖补是否符合比例 |
是(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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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农带农成效是否明显 |
是(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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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
是(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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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 成员签名 (5人) |
组长: 成员: 年 月 日 | ||||
附件5
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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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名称 |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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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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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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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种植品种 |
示范种植规(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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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
永福县 乡(镇) 村 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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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验 收 结 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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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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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方案 |
有( ) 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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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总结 |
有( ) 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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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前、中、后图片资料 |
有( ) 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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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种植和管护是否达标 |
是(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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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种植基地规模是否达标 |
是( 亩),否( 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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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衔接资金奖补 是否符合投入占比 |
是(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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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农带农增收金额是否达标 |
是( 元),否(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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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成员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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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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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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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承诺书
本单位获批实施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本单位承诺:该项目建设内容不与其它建设项目重复,没有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过财政资金补贴,建设内容及数据真实,如重报、谎报、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本单位负责,并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的建设任务。
法人代表签字:
永福县×××专业合作社(盖单)
2024年 月 日
附件7
公 示
(村、屯公示模板,村屯同时公示,县、乡镇公示参照此模板)
现将乡(镇)村屯2024年拟申报的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基地建设内容和地块面积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村委会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结果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XXX村委
联系电话: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1.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申请表
2.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用地证明材料
XX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
永福县2024年水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
联农带农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解决产业帮扶弱化、联农带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增强水果产业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推动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发展,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农增收为目标,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通过高端水果种植示范,示范带动全县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助推乡村振兴。
二、总体目标
打造水果种植、文化展示、休闲旅游、研学教育于一体的综合平台,辐射带动全县水果产业高端化发展,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发展农村产业运营新模式,打造农业品牌形象,做大做强水果产业,实现农民增产增收。
三、主要工作机制
(一)带动农户发展生产。积极推行经营主体直接带动农户发展生产的利益联结模式,引导支持经营主体与农户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多种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经营主体与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把有发展意愿和能力的农户纳入产业发展之中,增加农户经营性收入。
(二)吸纳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推动经营主体通过吸纳就业等方式,建立与农村劳动力的利益联结。支持经营主体拓宽用工渠道,扩大用工数量,规范用工方式,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稳定增加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对劳动能力较弱的农村劳动力,可通过加强农村数字经济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创新思维和专业技能。
(三)促进农户共享资产收益。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项目,应明确所形成帮扶项目资产的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方式,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予以明确,确保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引导支持农户以资金、土地、房屋、自有设备等资产入股经营主体,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获得收益;鼓励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房屋租赁等方式获得租金收益,增加农户财产性收益。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农带农工作专班,建立定期协商和统筹推进机制,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对照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办要切实发挥牵头管总作用,主动对接落实相关任务。责任部门要立足职责分工,主动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