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07月26日 |
| 标 题: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福县2024年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政办发〔2024〕18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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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永福县2024年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福县2024年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良种
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糖业发展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规范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补贴资金的发放,促进和恢复我县糖料蔗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糖〔202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特别是对广西糖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持续组织实施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促进蔗农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我县糖业综合竞争力,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国家糖业安全。
(二)总体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实现新植蔗脱毒、健康种苗全覆盖。2023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桂糖〔2023〕18号)要求实施;2024—2025年,力争通过商品化方式供应脱毒种苗能力达到30%左右,糖料蔗平均蔗糖分达到14%以上,平均单产达到6吨/亩以上,糖料蔗宿根周期进一步延长。
二、补贴对象、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任务目标
2024年完成糖料蔗脱毒种苗新植面积0.06万亩,健康种苗新植面积0.34万亩,推广补贴面积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包括蔗农、合作社、种植企业、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补贴标准
1.对使用糖料蔗脱毒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600元/亩。
2.对使用糖料蔗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330元/亩。
同时,建立糖料蔗种苗补贴标准退坡机制,结合脱毒、健康种苗推广实际,逐步降低健康种苗补贴标准,拉开与脱毒种苗的补贴差,引导进一步扩大脱毒种苗应用覆盖面。
(四)品种要求。
通过品种登记的甘蔗品种。
(五)种苗来源
1.脱毒种苗。
(1)科研育种单位直接培育供应的组培苗。
(2)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茎加工厂利用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按要求生产供应的种苗进行切段、消毒、包衣等处理后供应的脱毒种苗。
2.健康种苗。
(1)种植主体从上述脱毒种苗途径引种扩繁生产的健康种苗(夏秋植蔗可为全茎种,冬春植蔗应为半茎种或尾梢种)。
(2)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健康种苗。
(六)补贴方式
种植主体全价购种,补贴种植主体。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政策调查摸底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严明申报纪律,发动生产者据实申报,同步开展种植意向调查摸底工作。
(二)组织申报
种植主体向村委提出申请,由村委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申报条件为:1.申报者应当于2024年5月底前完成脱毒、健康种苗的推广种植,且应当确保种植的甘蔗品种属于已经登记、审定、鉴定或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品种,已列入淘汰的劣质低糖品种不在补贴范围内。2.申报者所使用的种苗必须来源于上述四类脱毒、健康种苗(其中脱毒种苗来源2类,健康种苗来源2类)。3.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因主观原因造成申报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不相符的,收回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进行全县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项目和补贴。骗取补贴数额巨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组织验收及上报申报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种植主体在2024年5月底前完成脱毒、健康种苗的推广种植工作,7月底前完成脱毒种苗与健康种苗的区分、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公示及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并以正式文件呈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发放补贴资金
2024年8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审核上报材料,并会同财政部门制订补贴发放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补贴款发放给补贴对象。
(三)加强档案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要收集整理好所有补贴资金发放等原始凭证材料、建立健全补贴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推进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
(二)落实支出责任
建立糖料蔗良种推广补助资金直达必达机制,县财政局要落实预算资金,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拨付的管理,严格程序要求,严把各项工作流程关,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支付责任。
(三)加大宣传培训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介向广大种植主体宣传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的意义,调动蔗农种植积极性。加强对农务人员和农业(糖业)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操作能力,提升工作质量。
(四)强化审核公示程序流程管理。加强对审核及公示流程的管理,公示应分别在乡镇、自然村(屯)两级进行张贴公示,收集公示照片和所有补贴资金发放等原始凭证材料,建立健全补贴档案,确保补贴公平公正发放和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五)严格工作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有关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帐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同时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对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
附件:2024年糖料蔗良种推广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4年糖料蔗良种推广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
乡镇 |
合计 |
脱毒种苗 |
健康种苗 |
备注 |
|
永福镇 |
700 |
0 |
700 |
|
|
苏桥镇 |
0 |
0 |
0 |
|
|
罗锦镇 |
2200 |
500 |
1700 |
脱毒种苗实际完成数大于任务数,多出部分可计于健康种苗完成数,其补助标准仍按脱毒种苗补助标准执行。 |
|
堡里镇 |
0 |
0 |
0 |
|
|
广福乡 |
200 |
0 |
200 |
|
|
百寿镇 |
200 |
0 |
200 |
|
|
三皇镇 |
600 |
100 |
500 |
脱毒种苗实际完成数大于任务数,多出部分可计于健康种苗完成数,其补贴标准仍按脱毒种苗补助标准执行。 |
|
龙江乡 |
0 |
0 |
0 |
|
|
永安乡 |
100 |
0 |
100 |
|
|
合计 |
4000 |
600 |
3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