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17日 |
| 标 题: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福县林业碳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政办电〔2023〕1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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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为高效推进我县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管理工作,提高全县森林经营效益,促进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永福县林业碳汇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唐芳顺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秦传志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莫正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莫顺康 县政府办主任
王 菁 县政府办副主任
舒军忠 县发改局局长
刘学永 县工信和商贸局局长
李加喜 县司法局局长
莫凤祥 县财政局局长
何小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钢 县住建局局长
廖勇军 县交通局局长
王健斌 县水利局局长
蒋川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天明 县文广体旅局局长
莫圣昌 县应急局局长
胡 恒 县审计局局长
蒋海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莫双平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 强 县林业局局长
蔡立业 永福生态环境局局长
于 清 县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
刘善文 县鼎成公司总经理
陶质坚 永福供电局总经理
蓝海松 永福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熊 霞 永福镇人民政府镇长
秦智国 苏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 雨 罗锦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 涛 堡里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祖生 广福乡人民政府乡长
秦华宏 百寿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顺祥 三皇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春吉 龙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蒋国强 永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县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落实推进等事项,研究制定我县林业碳汇项目工作措施,统筹协调解决我县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胜利、朱富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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