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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标  题: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永福县地面光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永政办电〔2023〕44号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永福县地面光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3-11-20 16:55     来源:永福县政府     作者:永福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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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永福县地面光伏项目建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永福县地面光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秦传志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菁  县政府办副主任

        舒军忠  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何小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健斌  县水利局局长

        张  强  县林业局局长

        蔡立业  永福生态环境局局长

        周  智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陶质坚  永福供电局总经理

        熊  霞  永福镇人民政府镇长

        秦智国  苏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  雨  罗锦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  涛  堡里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祖生  广福乡人民政府乡长

        秦华宏  百寿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顺祥  三皇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春吉  龙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蒋国强  永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政策解释组具体分组及成员名单如下:

一、综合协调办公室

主  任:舒军忠  县发改局局长

副主任:王  菁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周恩学  县发改局副局长

        周  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唐小敏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吕世坤  县委办工作人员

        石冬丽  县政府办工作人员

        唐惟渝  县发改局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领导小组印章、财务、台账管理等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召开项目推进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项问题,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

二、政策解释组

组  长:于秋波  县发改局副局长

副组长:侯良军  县政府办工作人员

        周贤军  县司法局法制股股长

成  员:叶光祥  县发改局工作人员

        刘  玲  县发改局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永福县地面光伏开发政策指导和宣传解释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需调整,涉及县领导的,由县政府办发文调整;涉及其他成员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自行下发,并报县政府办存档,领导小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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