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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中共永福县委宣传部中共永福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永福县司法局成文日期:2022年11月28日
标  题:永司〔2022〕4号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永司〔2022〕4号发布日期:2022年11月30日

永司〔2022〕4号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11-30 10:55     来源:中共永福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游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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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个国家宪法日个“宪法宣传周”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好今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制定了《2022年全“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活动,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

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请及时上传电子邮箱yfpfb8511436@163.com综合材料请1212日前报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8511436

中共永福县委      中共永福县委员会全面

传  部       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永福县司法局

20221128

2022年全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开展好今年全县“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经研究,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推进平安永福、法治永福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四)深入宣传宪法,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五)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六)桂林市地方法规、规章。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乡镇、各单位可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和工作职能,确定具体的宣传内容。

四、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2日——12月10日。

五、工作安排

按照中央、自治区、桂林市的有关部署安排,综合考虑永福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2022年全县“宪法宣传周”活动将以线上宣传为主的方式进行,不再举办集中启动仪式。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灵活、形式多样的方式,在确保疫情防控绝对安全的情况下酌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在公共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确保疫情防控、宪法宣传两不误。

(一)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宣传活动

组织收听收看2022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在全国评选2022年度法治人物,制作“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2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在CCTV1、CCTV12频道播出,届时,请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动员干部职工通过各类终端系统收听收看。

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法治永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宪法宣传微视频。组织参加自治区开展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线上答题竞赛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二)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

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和“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知识,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进一步巩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司法局

(三)开展宪法进乡村主题宣传活动

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各乡镇、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设置的法治宣传栏、标语牌、电子显示屏等法治宣传物件,现场向群众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各乡镇

(四)开展法律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

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向居民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援助法、反食品浪费法、清廉社区建设、养老诈骗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永福镇、罗锦镇、苏桥镇、百寿镇

(五)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企业合规建设工作实际到苏桥工业园区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与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听取意见,与企业法务工作者共商法治企业建设,组织律师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等法律服务,提升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依法治企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合规建设。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六)开展宪法进单位主题宣传活动

1.开展宪法进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活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为信教群众和教职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牵头单位:县民宗局、县司法局

2.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宣传活动。根据部队实际工作需要,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内容,以及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结合部队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七)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知识,注重学习党内法规,推动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宪法的热潮。

牵头单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宣讲宪法,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在机关办公场所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平台播放宪法宣传标语、悬挂宪法宣传横幅,营造宪法宣传浓厚氛围。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融媒体工作部门要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介,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村民学校、道德讲堂等阵地,安排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要着力提升实际效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确保安全。

附件:宪法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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