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文件库 > 部门文件 > 永农字
发文单位:永福县农业农村局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3日
标  题:永农字〔2025〕4号永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永福县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永农字〔2025〕4号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4日

永农字〔2025〕4号永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永福县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3-14 10:00     来源: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有关部门

为加强养殖场安全生产整治我局制定了2025年永福县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

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2025313

(此件公开发布)

永福县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函》文件精神,以及20248月、20252月自治区农业安全生产检查组及暗访组对我县农业安全生产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为做好我县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组织开展2025规模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有限空间场所风险辨识、安全管控和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全面提升畜禽养殖场安全防范能力,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建立健全制度。指导畜禽养殖场建立健全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操作规程,建立完善有限空间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的,须由外包机构提供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开展风险辨识。按照规定对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风险等级,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风险警示牌。

(三)配置安全设备器材。指导养殖场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呼吸防护用品等。存在可燃性气体的有限空间,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器材。

(四)开展教育培训。发放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简便易行的作业手册,集中开展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事故警示案例教育培训。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3-4月)。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信息化养殖场档案,开展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风险辨识。(该项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将附件1:畜禽规模养殖情况统计表》于每月15日前报送到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4-6月)。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对照本次行动内容要求,开展养殖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养殖场安全生产检查表》)对养殖场制度不全作业不规范、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牌缺失、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备器材未配备等情况立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组织养殖场主体开展教育培训并发放《养殖场安全生产告知书》,按照规定建立“一场一档”安全生产档案。(该项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安排人员指导各乡镇完善一场一档安全生产档案建立)

(三)总结阶段(6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养殖场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形成乡镇工作总结,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存在安全隐患养殖场开展随机抽查,形成县级工作报告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认识。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作业涉及范围广,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和监管部门要督促养殖主体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红线”意识,抓实专项整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密组织。属地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将养殖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督促有关主体认真做好自查自纠。

(三)强化执法。农业农村部门及属地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推进各类隐患整治到位,确保生产安全。

(四)建立机制。要对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问题进行总结、提炼,举一反三。积极推进养殖主体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始终将养殖场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1.畜禽规模养殖情况统计表》

2.《养殖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3.《农业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清单》

4.《养殖场安全生产告知书》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