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9日 |
| 标 题:永民通字〔2026〕1号永福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民通字〔2026〕1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9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全县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永福县民政局将对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并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初审结论(初审合格、初审基本合格、初审不合格)。接受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年检结论关系到社会组织的社会信用、税收优惠、等级评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重大权益,各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填报年检材料务必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于2026年5月31日前提交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并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材料送永福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进行审查,报送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县民政局将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永福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联系电话:0773-8556907,联系地址:永福县龙福路山北洲街6号永福县民政局。
附件:1.永福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须知
4.有关单位名单
永福县民政局
2026年1月29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