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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永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文日期:2024年10月28日
标  题:永安委〔2024〕6号_关于印发《永福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永安委〔2024〕6号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永安委〔2024〕6号_关于印发《永福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10-29 09:05     来源:永福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永福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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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安委办,县委政法委,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永福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


永福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永福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并结合永福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树牢“事故可防可控”理念,从严从紧开展为期6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力争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降幅高于同期全区平均水平,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5%,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底线,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永福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永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黄山川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蔡罗东兼任,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赵福贵和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莫心慧兼任。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素养

1.增强司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加强交通安全文明驾驶意识的养成培训,强化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驾驶技能教学。道路运输企业、网约车平台和外卖、快递企业每月至少开展1次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从业人员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纳入企业考核指标,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每季度通报从业人员违法情况,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加强严重违法营运驾驶员针对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不少于18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对违反交规的司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常识教育、警示教育。督促司乘人员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科技工信和商贸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安委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责任单位均有各乡镇安委办不再列出)

2.增强学校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中小学校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安全教育内容,因地制宜建设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互动体验区。每学期学校法治副校长上一堂覆盖全校师生的安全专题课,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应急演练。依托共青团主题团日活动、少先队主题队日活动,在开学初和学期末上一堂交通安全课。开展“文明在路上、安全护成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12355青春自护行动。按照《永福县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要求,全县各幼儿园、小学按计划进行交通安全课程,幼儿园每个班每个月应至少安排2次授课,小学每个班每学期应至少安排6次授课,永福县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教育中心每期实践教育应安排每一名学生参加一节交通安全知识室内讲座,一节交通安全室内体验课,一节交通安全室外模拟体验课。(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共青团永福县委等)

3.营造浓厚交通安全社会氛围。宣传部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实用知识和安全常识。依托报、网、端、微、屏等全媒体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漫画、海报、微短剧等方式,制作推出更多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广泛开展各类文明交通活动和交通安全知识、避险常识、典型违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组织青年志愿者力量,深入城乡社区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各乡镇、村委、社区要通过走村入户、集中宣讲等形式对60岁以上人群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一条固定的交通安全警示标语。(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文广体旅局、共青团永福县委等)

4.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现干部职工全覆盖,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责任单位: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加强重点车辆管控和严重违法行为整治

5.严查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强化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每月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抽查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违规销售、非法改装、改变用途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村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摸排工作,动员引导群众在2024年底前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对不能依法办理登记的电动三轮车研究制定临时管理办法,完善管理体系。强化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巡逻管控力度,加大对无牌无证、超员超速、违法载人、非法改装、非法营运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查纠力度。常态化整治不满18周岁驾驶摩托车、不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无牌无证三轮车,四轮车接送学生和搭载学生车辆超员等违法。公安交警部门要定期落实学生违法信息抄告制度,教育部门要督促所辖各中小学校落实联合整治配合工作,将学生违法驾驶车辆纳入对所辖学校的考评,对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相关学校采取约谈、通报等警示诫勉措施,并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结合实际,细化对本校违法违规学生的惩戒办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教育局、交通运输局等)

6.严查小型普通客车重点违法行为。充分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在交通流量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县乡公路关键节点、城市餐饮娱乐场所和地摊夜市周边道路、农村地区乡镇集市农家乐周边道路增设临时执勤点,严厉查处小型普通客车超速行驶、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非法改装、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交通信号、占用应急车道以及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工信和商贸局等)

7.严查货车重点违法行为。多部门协同开展货运车辆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加大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强超强会、非法改装、遮挡或污损号牌、高速公路低速行驶的重点货车线上预警、线下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加强货车“百吨王”和城市渣土运输车治理依托入城区重点道路沿线主要收费站、服务区,加大对过境重点货车管控力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工信和商贸局、住建局等)

8.严查农村面包车和拖拉机重点违法行为。紧盯赶集赶圩、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定期深入农村地区就违法突出、管控薄弱、事故多发的区域开展流动、联合执法,聚焦穿村过镇、大型村落交汇口等重点路段,全面启用农村劝导站(点),增设执勤站点,组织联合执法小分队,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超速、违法载人、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严查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假牌套牌、违法载人、超限超载和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展变型拖拉机报废清零专项安全执法行动。(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

9.严查营运客车重点违法行为。严查客车证件过期失效、非法营运、客车班车超出许可运营、疲劳驾驶、超员载客、脱离动态监控、旅游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校车超员、使用许可过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问题。对旅行社未落实旅游包车租车“五不租”制度的,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并予以通报,同时依法进行严格处罚。(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文广体旅局、教育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

(三)突出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整治

10.聚焦高速公路隐患整治。全面深入排查永福境内高速公路近三年内多次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及公路灾害高风险路段,今明两年分期完成照明设施和爆闪警示装置等“声光电”设备安装。(牵头单位: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桂林分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

11.聚焦普通国省道隐患整治。完成永福县30处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3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重点监督整改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工作。对2021年以来发生2起及以上死亡事故或5起及以上伤亡事故的隐患点段,分析梳理事故原因,按照“三必上”、“五必上”标准制定计划,今明两年分期全部完成治理。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国省道隐患排查并制定整改计划。(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永福公路养护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

12.聚焦农村道路隐患整治。按照上级部署要求,2024年底前,完成永福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8公里、危桥改造0座;开展农村平交路口、弯坡路段、穿村过镇和临水临崖路段隐患排查,每个乡镇确定10处以上事故隐患突出点段,并完成“三必上”、“五必上”治理。年底前全面排查辖区交通标志标线的视认性、合理性、协调性,今明两年分期整改完善,确保严格按标准设置。(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永福公路养护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等)

(四)强化重点运输企业隐患治理

13.加强重点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每月开展重点运输企业运输环节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并对客货运企业风险画像分析,强化结果运用;每季度对辖区重点运输企业开展一次检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局等)

14.加强重点运输企业问题整改。督促重点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双重预防机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资金、人员、措施、时限,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局等)

15.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每月对风险画像分析鉴别为高风险等级的运输企业,组织开展约谈和检查,对所属高风险车辆进行列管布控,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或停业整改。严格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局等)

(五)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

16.夯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道路涉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综合整治具体问题。严格落实《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党政领导干部到场暂行规定》,力争亡人事故党政领导到场率100%。充分利用劝导员、农机协管员、乡村振兴队、网格员等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及相关职能部门)

17.夯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工作专班统筹通报提醒、约谈警示、挂牌督办、事故调查等工作,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各司其职、落实任务分工,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及相关职能部门)

18.夯实相关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客、货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每月开展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强化对所属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对所属车辆管控,坚决杜绝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及相关职能部门)

(六)加大综合整治保障力度

19.强化以案促改源头治理。对典型事故进行深度调查、复盘分析,切实找准事故发生的原因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区域协作、整改评估机制,增强制度刚性,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

20.强化群众和社会监督。拓展渠道,加强宣传,鼓励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通过110、12328(交通运输)、12315(市场监管)举报突出违法问题,通过12389(公安督察)反映执法不规范、逐利执法等问题。(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

21.强化科技赋能支撑。加快道路交通管理智能感知网络建设,2024年全县新增感知前端建设5处。推进大数据收集整合和共享应用力度。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的应用,全面推进在重型货车和牵引车等营运车辆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等)

22.强化舆情监测管控。落实重大突发舆情“第一示警”和“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工作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预警处置,协调督促有关涉事乡镇和部门把“应对舆情”和“解决事情”结合起来,及时开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防止和管控恶性炒作。(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网信办等)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9月10日前)。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结合本部门、本地实际,遵照县级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时召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会议,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9月11日至12月31日)。深入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各类事故特点规律,形成工作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巩固成果阶段(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及时评估综合整治效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优化具体方法,为2025年春运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2月1日至2月28日)。总结固化综合整治经验和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制度成果,推动综合整治常态化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层层落实任务,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整治合力。永福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由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各乡镇各部门具体抓落实。应急管理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协调职能部门抓好各项工作;公安部门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交通运输部门履行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职责;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主动沟通、及时沟通、直接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三)主动担当作为,严明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列出任务清单,实现挂图作战,抓实抓细综合整治每个环节、每个步骤,坚决做好贯彻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工作专班办公室要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暗访评估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的,综合考虑情节、后果、态度等情况,精准妥当作出处置:对工作失误较轻的,下发提醒督促函;对出现差错但未造成严重影响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对问题严重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下达约谈通知书;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查处问责。完善考核监督体系,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在安全生产考核中所占权重和分值,对在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加大扣分比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五)材料报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工作方案、总结分别于2024年11月1日、2025年3月5日前报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张仕聪,电话:15207730533, 邮箱:yfxjjdd@163.com)。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专班


召 集 人:宁顺彪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黄成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  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莫圣昌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四级调研员

黄山川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潘永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罗东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龚然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廖丹红  共青团永福县委员会副书记

陆延红  县教育局安稳股工作人员

向海松  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副局长

尹德顺  永福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蒋祖国  县住建局副局长

赵福贵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  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罗雪松  县城管局副局长

叶  晗  县文广体旅局副局长

莫其诗  县卫健局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莫心慧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黄宣智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  炜  县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干部

张仕聪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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