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永福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24年10月28日制定了《永福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永安委〔2024〕6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树牢“事故可防可控”理念,从严从紧开展为期6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力争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降幅高于同期全区平均水平,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5%,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底线,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决策依据
《桂林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应安委〔2024〕2号)。
三、工作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四、工作主题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五、工作重点任务
1.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素养;
2.加强重点车辆管控和严重违法行为整治;
3.突出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整治;
4.强化重点运输企业隐患治理;
5.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
6.加大综合整治保障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整治合力;三要主动担当作为,严明工作作风;四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七、政策解读人
解读人:永福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蔡罗东,政策咨询电话:0773-8516763。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