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提高招标投标信息的透明度,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桂林市水利局《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的通知》(市数审【2024】1号)和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桂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办法(试行)》(市住建规〔2024〕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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