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福县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4-03-21 16:50     来源:永福县政府     作者:永福县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要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减少秋冬季臭氧(O3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消除重度污染天气,推动全全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2024桂林市下达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结合永福县实际,在《永福县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及《关于印发永福县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14号)的基础上,补充相关要求并制定《永福县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就方案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推动全全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早谋划布局我县202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桂林市下达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及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特制定了《永福县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该方案在往年日常工作开展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我县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重点管控要求

二、主要内容

该方案主要对严抓秸秆露天禁烧,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治理排放持续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强化道路扬尘整治,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渣土及物料整治,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管控,全面开展大气移动源综合整治,严格管控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积极应对污染天气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增加了本年度重点管控点位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要求,责任单位。

三、相关要求

)严格考核问责。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和实施量化问责机制,县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县督查绩效办联合督查,对发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督办,督办后仍未整改到位的进行问责预警,预警后仍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进行严肃追责。对应对污染天气过程不力的单位县人民政府将采取书面预警、约谈、量化问责、挂牌督办等措施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加强宣传引导。高度重视攻坚行动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等途径发布相关攻坚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单位:桂林市永福生态环境局0773-851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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