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0日在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永福县财政局局长莫凤祥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永福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永福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已经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一、2022年财政决算基本情况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主动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兜牢“三保”底线;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大规模减税降费及新冠疫情影响的大背景下,财政保持了平稳运行,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永福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300万元(上年同期31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9776万元的98.4%,同比减少2535万元,减少7.96%,其中:税收收19458入万元,非税收入9842万元,非税收入占比33.59%,比上年度增加7.66个百分点;上划中央财政收入13818万元(上年同期20567万元),同比减少6749万元,减少32.81%;上划自治区财政收入4035万元(上年同期6832万元),同比减少2797万元,减少40.94%。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0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593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368万元、调入资金15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09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5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50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0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68%),上年同期252250万元,同比减少36226万元,减少14.36%,上解上级支出287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03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2万元,结转下年的支出170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27万元,同比减少2366万元,减少10.1%,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2)国防支出335万元,同比减少33万元,减少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9941万元,同比增加347万元,增长3.6%,完成调整预算的98.02%;
(4)教育支出33997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26587万元,专款支出7410万元),同比增加2391万元,增长7.6%,完成调整预算的98.54%;
(5)科学技术支出2349万元,同比增加2236万元,增长1978.8%,完成调整预算的99.91%;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78万元,同比增加2646万元,增长137%,增加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支付永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彩调博物馆工程款1200万元,支付图书馆综合项目建设工程款14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7%;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59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26979万元,专款支出19780万元),同比增加5341万元,增长12.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补缴以往年度各预算单位社保缴费,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20405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14197万元,专款支出6208万元),同比减少16654万元,减少44.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归市级统筹各项补助支出减少140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
(9)节能环保支出1298万元,同比减少1243万元,减少48.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住建局支付镇级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进度款1642万元为一次性支出,2022年度无此项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83.25%;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483万元,同比减少6038万元,减少32.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进度较上年有所减缓,完成调整预算的81.29%;
(11)农林水事务支出39748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14291万元,专款支出25457万元),同比减少1095万元,减少2.7%,完成调整预算的89.77%,其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7207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3790万元,增长28.25%;
(12)交通运输支出2758万元,同比减少655万元,减少1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出一次性支出两江李宗仁至苏桥青龙口水库(永福段)公路项目资金443万元以及农村公路养护及水毁工程款2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78%;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922万元,同比减少2479万元,减少45.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一次性支出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恒保健康防护有限公司医用手套生产线)770万元、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生产动员能力项目补助资金支出550万元(科伦制药450万,华大生物100万),完成调整预算的39.69%;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32万元,同比减少13733万元,减少82.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安排注册资本金(鼎成公司)项目支出16500万元为一次性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5)金融支出1048万元,同比减少644万元,减少38.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5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2.32%;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93万元,同比减少323万元,减少2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永福县永安乡枫木村、太和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整改项目工程预付款800万元为一次性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7)住房保障支出7419万元,同比减少2658万元,减少2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永福县2021年从预留不可预计支出安排十字街棚户区改造和旧农机厂棚户区改造贷款本金项目1354万元为一次性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86.15%;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0万元,同比减少138万元,减少40.8%,完成调整预算的25.58%;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33万元,同比减少1494万元,减少47.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支付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工程、板峡水库进库道路及河堤修复、老街防洪堤重建工程、六岭渡槽修复工项目等共计支出946万元为一次性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86.02%;
(20)债务付息支出2876万元,同比增加351万元,增长13.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3万元,同比增加16万元,增长228.6%,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预算结余情况
2022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0258万元,支出23320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050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的专款17050万元,净结余为零。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475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215万元,完成预算的27%,同比减少68991万元,减少68.16%,减少的主要因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减少675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4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39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000万元。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139万元(上年支出95372万元),同比减少48233万元,减少50.5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减少35590万元,二是土地出让收入安排支出减少14466万元,调出资金15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11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我县无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5398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26942万元,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845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26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954万元,支出749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46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0927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444万元,支出1945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99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1744万元;
3.相关情况说明:按上级要求,2022年县级社保基金决算只填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决算数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其他社保基金决算统一由市级填报。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合计数为937万元,比上年增加94万元,增长11%,永福县三公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三公经费经过数年的压减,金额较规定之前已大幅下降,2019年较上年减少195万元,2020年较上年减少50万元,2021年较上年减少153万元,三年累计减少398万元,后续压缩空间较小;二是公务用车改革之后县里各单位公务用车逐渐老旧需要更换,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三是2022年疫情防控及防火任务繁重。
“三公”经费具体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2022年度永福县预算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4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4万元,2022年度永福县各预算单位共新增购置公务用车9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98辆,比上年度减少8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共计415万元,比上年增加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共计382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2022年度永福县各预算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420个,接待人次48142人。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自治区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210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1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29100万元)。2022年末,我县纳入政府债务系统管理(下同)的政府债务余额2072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880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28470万元。债务余额未超过自治区核定的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22年我县共新增债务33095.84万元,其中:新增再融资债券(借新还旧一般债券)136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为10年期债券,利率2.97%;2000万元为10年期债券,利率2.77%;1600万元为10年期债券,利率2.86%);新增一般债券7495.84万元(其中613万元为10年期债券,利率2.95%;2042.36万元为10年期债券,利率2.96%;4840.48万元为10年期债券,利率2.92%);新增社会专项债券2000万元为20年期债券,利率3.32%;新增产业园区专项债券10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为20年期债券,利率3.32%,5000万元为20年期债券,利率3.28%)。
2022年偿还政府债务本金14030万元,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1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万元,因系统汇率差额导致债务余额变化)。
2022年政府债务付息支出737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2876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500万元)。
2022年政府债券发行费4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发行费23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18万元)。
2022年新增债券资金主要投向:借新还旧一般债券13600万元,用于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到期13600万元本金;新增一般债券7495.84万元,用于县水利局的永福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466万元、县水利局的永福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26万元、县水利局的永福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121万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永福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64.36万元、县卫生健康局的永福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1370万元、县教育局的永福县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108万元;新增社会领域专项债券2000万元,用于县鼎成公司的永福县永安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新增产业园区专项债券10000万元,用于县经投公司的永福县光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债券资金的投入,缓解了县财政的支出压力,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永福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有效提升了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有力的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我县共收到中央和自治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75935万元,较2021年减少5940万元,减少3.27%,扣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上划市级等不可比因素,同比增加8112万元,增长4.4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96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367万元。
(八)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将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67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30多个预算单位项目约三千多个,累计金额达286564万元,2022年基本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管理,在全区考评排名第22位,在全市考核排名第1位。同时,根据上级考核的工作要求,将2022年度的8个部门和项目纳入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畴,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部门整体绩效、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等项目类型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评价金额达17448万元,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有3个,良好的有5个,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确保评价报告的客观公正性,根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改进资金管理、完善政策、优化预算安排,提升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确保2022年财政预算顺利完成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是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面对宏观经济下行的压力,财税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收入工作,通过加强调度、强化征管、挖潜征收,抓牢收入主动权,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全县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二是严格支出管理。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集中财力支持 “新型工业重镇、现代农业强县、福寿养生家园”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尤其是认真抓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相关工作。三是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努力向上争取资金,2022年我县共争取到了中央和自治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75935万元,扣除不可比因素较2021年增加8112万元,增长4.46%,支持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创新财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式,认真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负担,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加快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支持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县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重点支持桂林经开区苏桥园基础设施建设及扶持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三)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民生支出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民生、三农投入,从年初预算编制到实际执行,我县坚持公共财政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普惠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2022年度民生支出(教育、科技、社保、医疗卫生、农林水、住房保障等)完成176119万元(按财政部大口径统计),同比减少29923万元,减少14.52%,占总支出的81.53%。
(四)深化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科学化、精细化和透明化理财的要求,一是切实推进全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二是积极推进公务卡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财务支出管理,提高支出透明度;三是加强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指标管理、非税收缴管理,使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指标管理、预算执行更加精细准确快捷;四是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逐步将动态监控范围扩大到所有财政资金和全部预算单位,真正形成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跟踪问效的资金支付使用监控模式;五是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五)依法行政,科学理财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依法规范理财行为、依法实施财政监管、依法接受各方监督、依法公开财政信息,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在财源建设成效、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管理、基层“三保”保障、暂付款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财政透明度、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财政信息化建设10个方面工作中表现突出,在财政厅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中获得了县级财力奖励资金。
(六)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大力支持以工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发展,特别是附加值高、地方税收收入贡献大的产业和企业。正确处理好财政增收与减税降费的关系,为企业减负松绑,增强发展活力,涵养财源,厚植税基。强化财税部门协调联动,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依法依规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充分挖掘政府非税收入潜力,加快盘活闲置土地、资产、资源等。贯彻新发展理念,在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的同时,严格控制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逐步提高税收收入占比。加强政策协调,提高财政政策和其他政策的协调性,增强组合效应,统筹兼顾财政增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七)守土有责,防范风险
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地方政府规范的举债融资渠道,合理控制财政中长期支出资金规模,加强财政国库库款管理,认真做好财政以前年度借垫款的清理回收工作,杜绝新增财政借垫款,强化对财政收支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确保全县财政运行平稳。
三、落实人大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依法理财,主动接受监督,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完善预决算编制和财务管理,努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力,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逐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总体来说,2022年度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族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财政收入总量不大,需要继续加大财源培植工作力度;二是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继续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方式,细化预算编制;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仍然艰巨,需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四是部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五是县财政和部分单位偿债压力较大,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