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部、福寿消防救援站:
根据《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等法律规定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度“永福县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计划制定如下:
一、专项检查名称
“永福县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
二、消防监督检查主体
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机构名称:桂林市永福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三条及《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
三、检查范围
辖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场所随机抽取进行检查。
四、工作安排
(一)检查组由桂林市永福县消防救援大队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人员具体实施,实际人员分工按照“双随机”抽查结果确定,每次检查均成立检查小组,由2名执法人员和1名辅助执法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组成。
(二)时间安排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3月31日
(三)其他事项要求
消防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方位增强消防监督检查效能,实现工作规范化程度的整体提升。
永福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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