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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妇女“两癌”筛查率,预防控制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两大癌症,2022年我县继续开展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为确保我县2022年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任务完成率达100%。
(二)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三)妇女“两癌”结案信息录入率100%。
(四)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60%以上。
二、项目对象
检查对象为30-64岁农村户籍妇女以及在我县民政部门系统中有登记的城镇困难户籍妇女。
三、项目任务
(一)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人员培训覆盖率、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
(二)对3年内未享受过“两癌”筛查及3年内享受过“两癌”筛查且结果阳性的对象按国家标准检查流程进行“两癌”筛查共2700人;其他的服务对象按我县筛查流程进行“两癌”筛查,提高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
四、项目范围
全县所有社区、乡(镇)。
五、项目地址及项目初筛完成时间
“两癌”初筛地址:永福县妇幼保健院。
“两癌”初筛完成时间:2022年8月1日开始至2022年10月31日止。
六、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对3年内未享受过“两癌”筛查及3年内享受过“两癌”筛查且结果阳性的对象(共2700例)按国家标准检查流程免费进行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子宫附件阴道超声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简称TCT)、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检查流程详见附件3);其他服务对象按我县筛查流程免费进行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子宫附件阴道超声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简称TCT)。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对所有检查对象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类)进行评估。乳腺彩超检查BI-
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原则上每2-3年筛查一次;符合国家筛查标准的服务对象且结果为0类或3类者,免费进行乳腺X线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免费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其他服务对象且结果为0类或3类、4类或5类者按我县筛查流程进行乳腺X线检查或者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X线检查:符合国家筛查标准的服务对象B超BI-RADS分级为0级以或3级者,免费进行乳腺X线检查;其他服务对象按我县筛查流程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遵医嘱定期复查。
3.组织病理学检查: 符合国家筛查标准的服务对象乳腺彩色B超BI-RADS分级4级或5级、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或5级者免费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其他服务对象按我县筛查流程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4.对乳腺X线检查分级0级或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师综合评估后进行短期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检查。
(三)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随访人员要加强异常或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
1.宫颈癌病例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指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以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或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或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病例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指乳腺彩色B超BI-RADS分级0级、3级以上者,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X线检查级0级、3级以上者,以病例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四)人员培训
1.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要求、财务管理、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录入和管理等。
2.技术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两癌”检查专业知识(包括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流行病学和病理等)。TCT检测标本采集、阴道镜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BI-RADS分级评估系统、信息填写及质量控制要求等。
七、工作流程
(一)宫颈癌检查流程
妇科检查:县级妇幼保健院组织,开展宫颈癌妇科检查。
TCT标本采集:由县级妇幼保健院的技术人员负责采集。各医疗机构负责宣传、动员人员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
TCT标本检测:上送相关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
阴道镜检查:县级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负责通知并组织TCT检测可疑或阳性者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阴道镜检查。
组织病理学检查:县妇幼保健院根据阴道镜检查异常的病例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病理学检查上送相关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
(二)乳腺癌检查流程
1.乳腺手诊:县妇幼保健院已接受乳腺诊疗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负责对受检妇女进行乳腺手诊。
2.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彩色B超统一在县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
3.钼靶检查:对可疑病例者由县妇幼保健院医师负责转诊到桂林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钼靶检查。
4、钼靶检查有异常的,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负责动员进行病理学检查。
(三)追踪随访
对检测异常的妇女,统一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汇总阳性病例名单,反馈到乡(镇),乡(镇)卫生院对所辖区阳性病例进行追踪随访和动员进行必要的后续检查。乡(镇)卫生院负责将检测结果反馈受检对象,并对确诊患者要动员进行治疗,将追踪随访记录及结果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八、质量控制
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核查录入情况,并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妇科检查要现场复核当日5%的筛查人数,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TCT检测要组织专家对阳性涂片按20%抽查,阴性涂片按当日5%抽查,涂片合格率≥80%。
乳腺彩超质控:观察所有超声医生的操作,抽取质控当日5%的检查妇女现场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80%。
可疑病例追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追访,追访率达到90%以上。
数据质控:随机抽取上月1-5%的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要达到95%以上。
录入质控:随机抽取5-10名结案人员,检查在《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情况,结案人员录入率要达到100%。
九、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
1.县卫健局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准确把握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法。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加强宣传教育、协调项目分工、监督项目执行、检查项目进度、考核项目成效。
2.进一步完善技术专家小组并发挥“两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的作用。负责辖区“两癌”项目的实施管理、人员培训、质量控制、信息录入、管理上报、指标考核、监督评估等。
(二)项目经费管理
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定期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测费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
(三)信息管理
要高度重视信息录入工作,定期进行项目信息的整理、分析、质控、反馈等工作,不断提高《桂妇儿系统》录入率、完整率和准确率,确保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符合国家筛查标准的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筛查结果均需填写个案登记,将已筛查信息录入《桂妇儿系统》“两癌”管理模块。要充分利用系统加强异常或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并根据筛查对象信息,合理统筹安排下一年度筛查对象。
县妇幼保健院应当由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按月完成《桂妇儿系统》的录入,每年按要求上报电子版的适龄妇女人数。县妇幼保健院应妥善保存服务对象个人检查资料。对检查异常的病例要加强追访,收集进一步检查、诊断结果及治疗结局的信息,失访率应≤5%,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四)宣传教育
利用妇联、卫生健康协会等部门宣传组织动员的优势,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主动接受“两癌”检查。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十、项目督导
县卫生健康局对“两癌”项目执行单位进行督导,每季度一次督导,内容包括实施方案、项目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等。
附件:1.宫颈癌检查流程图
2.乳腺癌检查流程图
3.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4.乳腺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5.广西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
6.广西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
7.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8.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9.广西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10.广西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转诊卡
11.广西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反馈卡
12.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指标及计算公式
13.广西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指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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