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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含中、区、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央农办等17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等精神,切实加强对永福县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深入推进县域商业建设,经永福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立永福县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请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共同抓好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县域商业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汤庆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学永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工信和商贸局局长
方鸿志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王黎娟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新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韦昌敏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周贵章 县工信和商贸局副局长
谭能刚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任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昌远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于顺成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潘宏森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廖政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蒋红成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 鹏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陈美琴 县科技局情报所所长
梁在元 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叶 飞 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华生 县税务局副局长
于晓华 中国邮政永福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文 国 永福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周子健 苏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基斌 罗锦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崔华金 堡里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黄克明 广福乡党委委员(分管宣传工作)
刘 坤 百寿镇党委委员(分管宣传工作)
韦文芳 三皇镇党委委员(分管宣传工作)
郭化婷 龙江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朱 燕 永安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机制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办),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承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刘学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及协调办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协调办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县域商业建设各项工作。
2.传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
3.研究分析县域商业发展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政策措施落实。
4.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加强跟踪督促。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专家参加。协调办梳理各乡镇、各单位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情况,协调机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下发相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工作联络及信息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与协调办日常工作对接。成员单位每月5日前向协调办报送上月有关工作进展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三、工作要求
县工信局要牵头做好协调机制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协调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和建议,指导本系统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共同推进县域商业建设。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永福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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