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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域建设办发〔2023〕1号 关于建立县域商业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2023-09-30 14:15     来源:永福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     作者:韦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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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含中、区、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央农办等17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等精神,切实加强对永福县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深入推进县域商业建设永福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永福县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请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共同抓好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县域商业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汤庆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学永  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工信和商贸局局长

方鸿志县政府办副主任

员:王黎娟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新成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韦昌敏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周贵章  县工信和商贸局副局长

谭能刚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任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昌远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于顺成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潘宏森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廖政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蒋红成  县统计局副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陈美琴  县科技局情报所所长

梁在元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华生  县税务局副局长

于晓华  中国邮政永福县分公司总经理

    永福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周子健  苏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基斌  罗锦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崔华金  堡里镇党委委员、武装部

黄克明  广福乡党委委员(分管宣传工作)

  百寿镇党委委员(分管宣传工作)

韦文芳  三皇镇党委委员(分管宣传工作)

郭化婷龙江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永安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机制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办),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承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刘学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及协调办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协调办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县域商业建设各项工作。

2.传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

3.研究分析县域商业发展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政策措施落实。

4.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加强跟踪督促。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专家参加。协调办梳理各乡镇、各单位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情况,协调机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下发相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工作联络及信息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与协调办日常工作对接。成员单位每月5日前向协调办报送上月有关工作进展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三、工作要求

工信局要牵头做好协调机制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协调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和建议,指导本系统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共同推进县域商业建设。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永福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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