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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建立县域商业体系数据库和2022-2025年建设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10号)等文件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2024年-2025年6月计划开工并完成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实施主体为在本县建设投资符合申报范畴的项目,且所申报项目未获有其他财政资金,项目周期需在2024年1月-2025年6月建设完成,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一是支持大型的商贸流通企业或者连锁企业在县城建设物流配送中心;二是支持建设快递物流配送中心,推动以共同配送方式发展农村快递物流配送。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推动大型流通企业布局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多种消费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完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加强农产品集配中心和产地市场体系建设,补齐冷链设施短板。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三、项目不支持内容
(一)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
(二)已获其他财政资金重复支持的项目。
(三)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提取工作经费。
(四)项目实施主体近 5 年存在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五)申报时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四、需提交的资料
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类型(新建、改造)、承办企业、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及预实现功能等内容和项目负责人(职务和电话)。书面材料盖章扫描报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邮箱(yfjmj8513300@163.com)。
五、征集时间
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1月27日17:00前送至永福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及电话:雷建英,0773-8566338。
附件:企业项目申报材料。
永福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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