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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二、主体框架和内容
(一)继续加大财政对工业的扶持力度,主要对今后工业发展总资金和使用方向进行表述。
(二)支持工业科技创新,主要包括引导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及软件创新发展等。
(三)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对制造业重大产业标志性工程采取基金支持方式,设立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资金。
(四)加大工业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对“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千企技改”工程项目,择优予以融资支持。
(五)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吸收近年来工业运行工作的经验做法,从扩大生产、降本增效等方面对企业稳增长开展支持。
(六)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确定园区专项债资金支持方向和使用能效,安排一定的资金由园区统筹用于解决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问题。
(七)支持制造业企业梯度发展,采取综合性政策支持列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制造业优质企业。
(八)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培育广西名优工业产品,对产销对接、参加国内国际展览展销等给予支持。
(九)加强政策集成和兑现落实,主要包括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措施,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建立实体经济服务员制度等。
(十)加强工业振兴工作考核评价,建立评价体系,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对成效突出市支持。
三、政策解读人
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政策咨询电话:0773-8513300。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