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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永福县建设“新型工业重镇”,推动我县工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工业振兴政策环境,实现工业振兴,县工信和商贸局组织起草《永福县建设新型工业重镇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12条政策措施》。现就《永福县建设新型工业重镇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12条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八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市政规〔2019〕3号)文件精神,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入实施工业振兴战略,提升发展传统优势产业,加快产业集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着力构建“345”工业发展新格局,为开启“十四五”工业振兴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永福县建设新型工业重镇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12条政策措施》。
二、主要目标
为加快推进永福县建设“新型工业重镇”,推动我县工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工业振兴。
三、主要内容
《永福县建设新型工业重镇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三大类”共12条,具体如下:
(一)建立健全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机制4条:1.建立县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制度。2.建立服务企业特派员制度。3.建立服务企业亲清茶话会制度。4.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服务企业接待日制度。
(二)创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6条:1.设立“纳税贡献奖”。2.设立“产值上台阶奖”。3.设立“用工鼓励奖”。4.设立“企业入规奖”。5.设立“企业引进人才奖”。6.开展优秀企业和企业家评选表彰。
(三)激励干部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担当作为2条:1.建立招商引资全部门(乡镇)参与制度。2.开展工业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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