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26日 |
| 标 题: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谢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政干〔2025〕3 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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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谢青同志任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长级),免去其永福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龚翠萍同志任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素平同志任永福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器寒同志任永福县统计局副局长;
黄佳华同志任永福县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莫贵国任永福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龚燕玲同志任永福县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家鹏同志的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毛永健同志的永福县司法局副局长、永福县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潘家相同志的永福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燕华同志的永福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永福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