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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3年08月30日
标  题:关于李么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永政干〔2023〕8号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0日

关于李么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3-08-30 16:10     来源:永福县政府     作者:永福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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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么同志任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永福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

漆海波同志任永福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子涵同志任永福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桂波同志的永福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陶红同志的永福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永福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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