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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2年06月22日
标  题: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福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永政发〔2022〕4号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2日

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福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6-22 10:00     来源:永福县政府     作者:永福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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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现将《永福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福县人民政府

2022年622

永福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农房管控相关职责分工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规划先行、建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充分发挥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加快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步伐,引导和促进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定位

村庄规划是整合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的多规合一的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详细规划,是管理村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规划范围为村域全部国土空间。

三、编制要求

(一)按照全域全类型用途管制的要求,统筹谋划和布局空间治理、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型村庄规划。

(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鼓励村民深度参与,编制切实反映村民对建设美丽乡村、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的村庄规划。

(三)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准确处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保护村庄良好生态底色,促进生态发展,改善人居环境,编制促进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村庄规划。

(四)坚持突出地方和农村特色,以文化铸魂,以多样化为美,统筹兼顾城里人需要村里人需要,编制城里人喜欢村里人满意的村庄规划,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防止照搬城市的规划设计手法,防止把村庄规划成为缩小版的城市规划

(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聚焦重点、务实规划、久久为功,编制符合乡村发展规律和切合村里经济承受能力的村庄规划,不一哄而上、面面俱到、贪大求全。

四、编制任务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在乡镇范围内,以一个或若干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村庄规划,力争在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做到应编尽编,为塑造传承文明、桂风壮韵、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广西乡村风貌提供规划保障。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示范点、土地综合整治示范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各级传统村落应当编制村庄规划,其中纳入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精品示范型村庄、设施完善型村庄应优先编制村庄规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力争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9个乡镇应编尽编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

五、进度安排

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自每年5月开始,每年11月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1. 宣传发动阶段(每年5-7月)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宣传日,比如借助测绘宣传日,向广大干部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扩大知晓率。2.召开动员会,部署工作。由召集人召集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责任单位参加动员会,明确各个单位的职责、工作任务及时限要求,将工作落到实处。
  2. 组织编制阶段(每年6-9月)1.落实编制单位由村庄规划的编制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具有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县自然资源局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编制村庄规划1)实地调研;2)摸底调查;3)编制规划草案:具体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桂林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4)村内公示及审议。
  3. 审查及审批阶段(每年10-11月)1.技术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将经过村内公示及审议的规划草案报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并邀请相关专家对村庄规划进行技术审查。2.规划审批。通过专家审查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审批。3.成果备案。规划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县自然资源局将规划成果逐级汇交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进行备案。六、成果要求(一)村庄规划要明确村庄发展目标。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统筹村庄建设区建设、落实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统筹产业发展空间、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等内容。(二)成果表达简明易懂。按照一村一图一表一则等要求编制村庄规划,且规划成果应尽可能简化、明晰、便于查阅,要吸引人、看得懂、记得住、能落地、好监督。村民委员会要将规划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方便村民认识、接受和执行。涉及村庄布局优化的应同步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将规划成果纳入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控。(三)成果内容各有侧重。对搬迁撤并类村庄,可只制定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也可与本镇范围内其他类型的村庄共同编制规划。对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类村庄,规划应涵盖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环境整治、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文化传承等内容,编制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规划。对特色保护类村庄,应在上述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空间品质规划设计。(四)成果形式分类要求。规划成果一般包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规划附表以及规划数据库。可根据村庄发展建设需要,按照简易型、完整型分类提交规划成果,对规划成果应进行校验和检查,确保文字、图件、数据、表格的一致性。七、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特成立永福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唐芳顺 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    秦传志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员:莫顺康 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左天强  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廖美瑛 县督查绩效办主任、县委办副主任(兼)            刘毅飞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蒋川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袁书武  县发改局局长            刘学永  县工信和商贸局局长            周 智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从香 县民政局局长            莫凤祥 县财政局局长            李 钢  县住建局局长            廖勇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健斌 县水利局局长            莫双平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莫桂宏  县城管局局长            熊小斌 永福生态环境局局长            陶质坚 永福供电局总经理                   蓝海松  永福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熊 霞 永福镇人民政府镇长            舒军忠  苏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    罗锦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  涛  堡里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祖生  广福乡人民政府乡长            秦华宏  百寿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顺祥  三皇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春吉  龙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蒋国强  永安乡人民政府乡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协调解决永福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统筹协调规划编制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秦传志同志兼任,副召集人由左天强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毅飞同志兼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引导村民全程参与。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要加强与县委有关部门以及县发改、住建、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建立村庄规划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协调有关工作,形成村庄规划工作合力,积极营造群策群力开展村庄规划的良好氛围。(二)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主导辖区内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按要求进行公示,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负责批后实施。县自然资源局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发挥牵头作用,指导乡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提供相应比例尺的地形数据成果、基本农田、影像图等相关数据。县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充分考虑农房审批工作,并参与村庄规划的指导工作。县督查绩效办要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县级对乡镇的绩效考核范围,严格工作考核。县公安局按要求提供相关行政村人口数据。县民政局要按目前区划情况及时提供县域各乡镇、村庄的数量、名单以及行政区划等相关情况。县财政局要做好资金预算和调度,确保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资金及时到位。县住建局按要求提供我县第一轮村庄规划的数据成果,并参与村庄规划的指导工作。其他各县直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为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提供相关支持。(三)加强技术研究。及时确定技术承担单位,成立规划编制组,明确职责分工,编制组定期开展研讨,交流探讨规划编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在示范点推进过程中,充分发挥编制单位优势,鼓励积极探索创新,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中对重点难点的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四)注重舆论引导。通过政务公开、新闻报道等形式加大规划编制工作宣传力度,主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解读,普及规划理念方法,提高当地村民对规划的认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开门做规划,多征求意见、多方案比选,倡导公众积极参与,为规划编制建言献策。(六)落实经费保障。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乡村振兴、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相关资金预算,整合乡村振兴发展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项目资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项目资金、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资金,加强资金整合,形成投入合力,同时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保障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八、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协同推进。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调度和安排,充分认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责任,倒排工期,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二)广泛宣传,把握导向。大力宣传村庄规划知识,使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庄规划工作。积极发挥村民代表大会作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力求规划切合实际、实用可操作。规划经报批后,要公开展示,广泛宣传,并辅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把规划确定下来,使规划具有约束力,形成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各乡镇目标考核内容,采取面上督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考评检查。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较好的给予乡镇表彰;对未按时完成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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