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2日 |
| 标 题: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福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政办发〔2023〕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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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永福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永福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
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44 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市政办〔2023〕8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强县为目标,以实现特色农业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为抓手,以抓创新、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育品牌、拓市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为主线,将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与持续稳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相结合,坚持质量兴农、科技强农的目标,围绕绿色发展、品牌引领,全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起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把我县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品质做优、链条做全、效益做好、品牌做响、增收做实、带动做强,使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成为乡村振兴的样板区、产业兴旺的引领区、经营主体的集聚区、改革创新的集成区、农村三产的融合区、助农增收的典范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区。
2023年到2025年,新创建2个以上自治区级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继续抓好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重点将获得认定的乡、村级特色农业示范园(点)提档升级。
三、主要工作
(一)规划先行,保证建设的可持续性。聘请具有农业规划资质的专业咨询公司,科学编制示范区规划。进一步提升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科技设备和生产设施装备水平,努力实现生产工厂化、装备设施化、控制自动化、管理数字化和全程智能化,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着力打造智慧农业,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智能化、数字化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二)政府引导,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政府支持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采取资金奖补、项目扶持、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等综合措施,加强示范区“四网”(水网、电网、路网、林网)建设。
(三)市场主导,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进一步强化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地位,发挥龙头企业在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农机合作社等社会化专业服务公司,大力开展土地托管、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形成龙头带动、链条完善、集约发展的农业产业集群;加大招商力度,引进工商资本,支持国有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组建农业企业集团领建示范区。
(四)科技支撑,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加强与院士工作站、首席科学家工作站及国内外高端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合作开展科研工作,强化与国家及自治区级科研机构、创新团队、高等院校等挂钩联系机制,示范推广全国乃至全球最高端农业技术,加大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关键技术的研发、集成创新与转化应用,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使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成为现代农业发展最先进生产力、最先进生产模式的展示窗口和依托平台。
(五)绿色高效,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绿色生态基地,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和国际通行的农业操作规范,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要全面实施绿色生产和标准化生产。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建设面向大湾区的优质农副产品供给基地。落实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行动,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集约化生态种养模式和“微生物+”生态养殖模式,不断提高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六)农旅结合,拓展“现代农业+”融合产业。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要着力拓展农业的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富硒长寿、健康养生等多种功能,依托都市农业资源优势、城郊区位优势、自然风景区、民俗民族风情等禀赋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进农业博物馆、科普基地、田园综合体等新业态的应用和展示示范。示范区主要以讲好产业文化、产品故事、科普知识等方面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七)深入开发,升级主导产业体系。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要加强延伸产业链,完善提升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环节,引导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实现农产品减损增效,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配套建设冷库、烘干房等加工设施设备,力争建成具备低温仓储、流通加工、交易展示、中转集散和分拨配送等功能的冷链物流园区。
(八)品牌效应,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以质量信誉为基础,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要打好特色牌、生态牌、绿色牌,讲好“广西好嘢”系列品牌故事,打造一批广西优质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乡土特色品牌,提升示范区综合效益和产品市场竞争力,自治区级示范区至少建成1个产品品牌。
(九)引进电商,构建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平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鼓励电商进驻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新“互联网+”电商营销模式,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拓宽农产品供应上行渠道,培育农商直供、直播直销、会员制、个人定制等模式,推进农商互联、产销衔接,促进示范区生产、加工、销售和终端消费群体连成一体,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十)统筹协调,兼顾经营主体和农民利益。着力解决好示范区经营主体和农民的利益关系,探索土地托管、土地股份合作等新模式,在落实农户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基础上,引导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经营主体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积极推动各项农村改革,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带领示范区群众共同致富。
四、创新管理机制
(一)创新培育推荐机制。永福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摸底调查,形成培育清单,开展重点督导,提升创建质量。根据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每年对拟申报自治区级农业示范区验收认定、到期监测、五星级核验的农业示范区开展初评,将初评结果报告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行文推荐至桂林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创新运营管理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各方参与、多元投入”的农业示范区建设路径,厘清政府与农业示范区经营主体的关系,用市场手段优化农业示范区资源配置,激发农业示范区内生发展动力。推动农业示范区组建产业联盟或产业化联合体,使其成为管理运营高效、利益联结紧密、要素融合通畅、产业链条完整的经济组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机构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财政、用地、金融、人才等关键问题,全力支持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永福县示范区创建的组织领导,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示范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并组织实施,鼓励企业或者合作社按照示范区建设标准及要求开展创建示范区并申报,由示范区创建企业或者示范区所在乡镇收集、编写示范区申报验收材料,组织开展示范区自查自检工作,迎接上级部门验收。永福县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示范区建设和指导验收材料收集、编写,示范区产业涉及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工作。
(三)统筹产业布局。示范区创建既要突出县域特色,又要围绕我县重点产业统筹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各产业布局,规划要符合中央和自治区精神,体现新时代要求,充分立足当地产业特色和优势,明确总体要求、发展定位、实现目标、空间布局、建设内容、保障措施和经济效益等主要内容,要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出现先建再规划、边建边规划情况以及“大棚房”等问题。规划编制和实施要遵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如属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要确保每年种植一季粮食作物。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财政要积极统筹整合落实资金,不断加大对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水利、农业农村、林业、交通、自然资源、农机等部门有关资金和政策要向示范区项目和经营主体倾斜。
(五)加大用地用电保障力度。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示范区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示范区发展产业。林业部门要优先安排新增征占用林地指标支持示范区建设。电力部门要积极支持示范区所在地的配电网及电力设施建设,为示范区用电报装开辟“绿色通道”并给予优先安装,对在示范区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六)加大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县级科技、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大对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的支持力度,引进科研机构、技术专家、农林科技特派员、产业体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等积极与示范区对接挂钩,确保每个自治区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有1个以上科研机构、技术专家对口帮扶。
附件:1.广西 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种植业类)
2.广西 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畜禽业类)
3.广西 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水产业类)
4.广西 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林业类)
5.广西 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休闲农业类)
附件1
广西 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
(种植业类)
|
指 标 |
标 准 |
分值 |
|
一、组织管理 |
10 | |
|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 |
县(市、区)制定有示范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得1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得1分。 |
2 |
|
(二)编制规划 |
编制示范区建设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得2分。 |
2 |
|
(三)设区市、县(市、区)整合涉农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等 |
1000万—2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1分;2000万—3000万元(含2000万元),得2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
(四)经营主体投入 |
500万—1000万元(含500万元),得1分;1000万—2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2分;2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
二、基础设施建设 |
9 | |
|
(一)选址 |
交通便利,得1分。 |
1 |
|
(二)道路建设 |
路网完善,路面硬化,满足机械化生产和生活等需要,得2分。 |
2 |
|
(三)水利建设 |
灌排体系配套完善,人畜饮水质量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并发挥作用,得2分。 |
2 |
|
(四)电力建设 |
电网完善,电力供应满足生产、生活等需求,得2分。 |
2 |
|
(五)建设用地审批 |
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得2分。 |
2 |
|
三、科技支撑 |
22 | |
|
(一)种苗繁育基地、主导产业主推品种 |
有种苗繁育基地,得1分。主推优良品种、优势品种、获奖品种、富集硒元素品种,主导产业主推品种全覆盖,得2分。 |
3 |
|
(二)主要种植技术 |
主推技术在区内或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得2分。推广运用水肥一体化、“稻+”、富硒农业、种养高效循环、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得2分。 |
4 |
|
(三)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 |
充分应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100%,得3分。 |
3 |
|
(四)绿色生态种植 |
推广应用以“微生物+”为核心,以生物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等为补充的现代生态种植模式,促进农药化肥等投入品减量增效,得3分。 |
3 |
|
(五)现代化设施 设备 |
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设备、生产设施和农机技术,得2分。建立数字化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智慧农业,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得3分。 |
5 |
|
(六)建立科研合作机制 |
与院士(专家)工作站、首席科学家工作站及国内外高端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开展新品种引进、培育、应用等工作,得1分。与国家或自治区级科研机构、创新团队、高等院校等建立联系挂钩机制,得1分。有技术研发机构、团队支持,开展技术研发和推广,得2分。 |
4 |
|
四、三产融合 |
18 | |
|
(一)农产品加工 |
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有净化、烘干、分级、包装等设施设备,得1分。在县域范围内有规模以上主导产业加工厂,得2分。有主导产业系列加工产品5个以上,得2分。形成包含有主导产业的加工园区且年加工产值达到1亿—2亿元(含1亿元),得1分;达到2亿—3亿元(含2亿元),得2分;达到3亿元及以上,得3分。 |
8 |
|
(二)冷链物流仓储 |
有地头冷库、田头贮藏设施和仓储等配套设施设备,得2分。县域范围内有低温仓储、流通加工、交易展示、中转集散和分拨配送等功能的冷链物流园区,得3分。 |
5 |
|
(三)电子商务 |
创新“互联网+”电商营销模式,推进线上线下结合,打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得1分。建立农商直供、直播直销、会员制、个人定制等模式,得1分。 |
2 |
|
(四)拓展农业功能 |
拓展富硒、生态、康养、教育等功能,得1分。开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基地等新业态的应用和展示示范,得2分。 |
3 |
|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 |
9 | |
|
(一)建立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
制定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得2分。 |
2 |
|
(二)有完善的生产档案 |
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来源及使用记录,得2分。 |
2 |
|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设置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检测室设备齐全,且运行良好,得1分。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自行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并纳入省部级、市级例行监测或抽检范围,得1分。 |
2 |
|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
有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执行追溯管理(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加工管理、检测信息管理等),得1分。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管理制度,接入省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并运行良好,或实行种子质量承诺制,得2分。 |
3 |
|
六、农产品品牌建设 |
6 | |
|
(一)品牌建设 |
主导产品已注册商标,得1分。有广西农业企业品牌或农业产品品牌,得2分。 |
2 |
|
(二)品牌认证 |
主导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许可、有机农产品认证、绿色农产品认证、富硒农产品认证、出口农产品认证、供港农产品认证、种子认证或知识产权保护中任1项,得2分。 |
2 |
|
(三)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 |
主导产品获批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或企业自主研发品种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中任1项,得2分。 |
2 |
|
七、经营与效益 |
18 | |
|
(一)种植规模 |
1.粮食、糖料蔗、水果、茶叶:3000-5000亩(含3000亩),得2分;5000-10000亩(含5000亩),得3分;10000亩及以上,得4分。 2.蚕桑、蔬菜、中草药:2000-3000亩(含2000亩),得2分;3000-5000亩(含3000亩),得3分;5000亩及以上,得4分。 3.种业:制繁种2000-3000亩(含2000亩),得2分;3000-5000亩(含3000亩),得3分;5000亩及以上,得4分。 4.设施农业:50—150亩(含50亩),得2分;150-300亩(含150亩),得3分;300亩及以上,得4分。 |
4 |
|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有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得1分。有涉农企业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得2分。有省级涉农龙头企业,得3分。有国家级涉农龙头企业,得4分。 |
4 |
|
(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 |
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服务,得1分。 |
1 |
|
(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得3分。 |
3 |
|
(五)年经营收入 |
1000万-2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1分;2000万-3000万元(含2000万元),得3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5分。 |
5 |
|
(六)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
对村级集体经济有贡献,得1分。 |
1 |
|
八、产业文化 |
8 | |
|
(一)主导产业文化 |
展示厅200平方米以上,以图、文、物、非物质文化等多种形式展示主导产业历史渊源、自然属性、生产工艺、产品功能、科技进步、产业战略、发展蓝图等,与当地地域文化相结合,得4分。 |
4 |
|
(二)产业特色 |
主导产业特色明显,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产业格局和龙头引领、链条完善、集约发展的主导产业集群,得4分。 |
4 |
|
合 计 |
100 | |
备注:1.星级分值:四星级80-89分,五星级90-100分。
2. 一票否决:设施农业用地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违
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增“大棚房”问题;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附件2
广西 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
(畜禽业类)
|
指 标 |
标 准 |
分值 |
|
一、组织管理 |
10 | |
|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 |
县(市、区)制定有示范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得1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得1分。 |
2 |
|
(二)编制规划 |
编制示范区建设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得2分。 |
2 |
|
(三)设区市、县(市、区)整合涉农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等 |
1000万—2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1分;2000万—3000万元(含2000万元),得2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
(四)经营主体投入 |
1000万—3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1分;3000万—5000万元(含3000万元),得2分;5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
二、基础设施建设 |
9 | |
|
(一)选址 |
交通便利,得1分。 |
1 |
|
(二)道路建设 |
路网完善,路面硬化,满足生产和生活等需要,得2分。 |
2 |
|
(三)水利建设 |
人畜饮水质量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并发挥作用,得2分。 |
2 |
|
(四)电力建设 |
电网完善,电力供应满足生产、生活等需求,得2分。 |
2 |
|
(五)建设用地审批 |
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得2分。 |
2 |
|
三、科技支撑 |
22 | |
|
(一)种苗繁育基地、主导产业主推品种 |
有畜禽种苗繁育基地,得1分。主推优良品种、优势品种、获奖品种,主导产业主推品种全覆盖,得2分。 |
3 |
|
(二)主要养殖技术 |
主推技术在区内或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得2分。推广应用以“微生物+”为核心的现代生态养殖模式,实施“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方式,得2分。 |
4 |
|
(三)疫病防控 |
推进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建成无规定动物疫病养殖场得1分。建成无疫区,得2分。 |
2 |
|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
达到100%,得2分。 |
2 |
|
(五)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
达到100%,得2分。 |
2 |
|
(六)现代化设施设备 |
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设备、生产设施和农机技术,采用漏缝网床或垫料床养殖,有节水型饮水器,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齐全,得2分。建立数字化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智慧农业,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得3分。 |
5 |
|
(七)建立科研合作机制 |
与院士(专家)工作站、首席科学家工作站及国内外高端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开展新品种引进、培育、应用等工作,得1分。与国家或自治区级科研机构、创新团队、高等院校等建立联系挂钩机制,得1分。有技术研发机构、团队支持,开展技术研发和推广,得2分。 |
4 |
|
四、三产融合 |
18 | |
|
(一)农产品加工 |
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有现代化屠宰、分割、包装等生产线,得1分。在县域范围内有规模以上主导产业加工厂,得2分。有主导产业系列加工产品5个以上,得2分。形成包含有主导产业的加工园区且年加工产值达到1亿—2亿元(含1亿元),得1分;达到2亿—3亿元(含2亿元),得2分;达到3亿元及以上,得3分。 |
8 |
|
(二)冷链物流仓储 |
有机械挤奶和生鲜乳低温储存设施设备、生物制品低温贮藏设施和仓储等配套设施设备,得2分。县域范围内有低温仓储、流通加工、交易展示、中转集散和分拨配送等功能的冷链物流园区,得3分。 |
5 |
|
(三)电子商务 |
创新“互联网+”电商营销模式,推进线上线下结合,打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得2分。 |
2 |
|
(四)拓展农业功能 |
拓展生态、康养、教育等功能,得1分。开展文化休闲、科普基地等新业态的应用和展示示范,得2分。 |
3 |
|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 |
9 | |
|
(一)建立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
制定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得2分。 |
2 |
|
(二)有完善的生产档案 |
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来源及使用记录,得2分。 |
2 |
|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设置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检测室设备齐全,且运行良好,得1分。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自行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并纳入省部级、市级例行监测或抽检范围,得1分。 |
2 |
|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
有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执行追溯管理(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加工管理、检测信息管理等),得1分。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管理制度,接入省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并运行良好,得2分。 |
3 |
|
六、农产品品牌建设 |
6 | |
|
(一)品牌建设 |
主导产品已注册商标,得1分。有广西农业企业品牌或农业产品品牌,得2分。 |
2 |
|
(二)品牌认证 |
主导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许可、有机农产品认证、绿色农产品认证、富硒农产品认证、出口农产品认证、供港农产品认证中任一项,得2分。 |
2 |
|
(三)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 |
主导产品获批使用区域公用品牌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得2分。 |
2 |
|
七、经营与效益 |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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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殖规模 |
1.能繁母猪年存栏2000头以上,年产仔猪3万头以上 2.生猪年出栏5万头以上 3.蛋禽年存栏10万只以上,年产蛋2500万枚以上 4.种禽年存栏10万套以上,年产禽苗1200万只以上 5.肉禽年出栏30万只以上 6.奶水牛年存栏200头以上 7.肉牛年存栏1000头以上,年出栏500头以上 8.奶牛年存栏500头以上 9.肉羊年存栏1500只以上,年出栏1500只以上 10.种鸽年存栏5万对以上,肉鸽年出栏80万只以上 满足以上任一项,得4分。 |
4 |
|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有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得1分。有涉农企业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得2分。有省级涉农龙头企业,得3分。有国家级涉农龙头企业,得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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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 |
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服务,得1分。 |
1 |
|
(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得3分。 |
3 |
|
(五)年经营收入 |
1000万—3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1分;3000万—6000万元(含3000万元),得3分;6000万元及以上,得5分。 |
5 |
|
(六)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
对村级集体经济有贡献,得1分。 |
1 |
|
八、产业文化 |
8 | |
|
(一)主导产业文化 |
展示厅200平方米以上,以图、文、物、非物质文化等多种形式展示主导产业历史渊源、自然属性、生产工艺、产品功能、科技进步、产业战略、发展蓝图等,与当地地域文化相结合,得4分。 |
4 |
|
(二)产业特色 |
主导产业特色明显,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产业格局和龙头引领、链条完善、集约发展的主导产业集群,得4分。 |
4 |
|
合 计 |
100 | |
备注:1.星级分值:四星级80—89分,五星级90—100分。
2.一票否决:设施农业用地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增“大棚房”问题;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附件3
广西 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
(水产业类)
|
指 标 |
标 准 |
分值 |
|
一、组织管理 |
10 | |
|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 |
县(市、区)制定有示范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得1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得1分。 |
2 |
|
(二)编制规划 |
编制示范区建设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得2分。 |
2 |
|
(三)设区市、县(市、区)整合涉农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等 |
1000万—2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1分;2000万—3000万元(含2000万元),得2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
(四)经营主体投入 |
1000万—3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1分;3000万—5000万元(含3000万元),得2分;5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
二、基础设施建设 |
9 | |
|
(一)选址 |
交通便利,得1分。 |
1 |
|
(二)道路建设 |
路网完善,路面硬化,满足生产和生活等需要,得2分。 |
2 |
|
(三)水利建设 |
人畜饮水和养殖用水质量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并发挥作用,得1分。具有养殖尾水净化处理设施或设备且正常使用,得1分。 |
2 |
|
(四)电力建设 |
电网完善,电力供应满足生产、生活等需求,得2分。 |
2 |
|
(五)建设用地审批 |
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得2分。 |
2 |
|
三、科技支撑 |
22 | |
|
(一)主导产业主推品种 |
主推优良品种、优势品种、获奖品种,主导产业主推品种全覆盖,得2分。 |
2 |
|
(二)苗种培育 |
有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引进培育国内外优质品种,得2分。 |
2 |
|
(三)主要养殖技术 |
主推技术在区内或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得2分。推广应用以“微生物+”为核心,以种养高效循环等为补充的现代生态养殖模式,饲料利用率90%以上,得2分。 |
4 |
|
(四)水产苗种检疫率 |
达到100%,得2分。 |
2 |
|
(五)养殖尾水处理率 |
达到90%以上,得2分。 |
2 |
|
(六)病死水产养殖动物无害化处理率 |
达到100%,得2分。 |
2 |
|
(七)现代化设施 设备 |
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设备、生产设施和农机技术,得2分。建立数字化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智慧农业,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得3分。 |
5 |
|
(八)建立科研合作机制 |
与院士(专家)工作站、首席科学家工作站及国内外高端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开展新品种引进、培育、应用等工作,得1分。与国家或自治区级科研机构、创新团队、高等院校等建立联系挂钩机制,得1分。有技术研发机构、团队支持,开展技术研发和推广,得1分。 |
3 |
|
四、三产融合 |
18 | |
|
(一)农产品加工 |
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有现代化宰杀、分割、包装等生产线,得1分。在县域范围内有规模以上主导产业加工厂,得2分。有主导产业系列加工产品5个以上,得2分。形成包含有主导产业的加工园区且年加工产值达到1亿—2亿元(含1亿元),得1分;达到2亿—3亿元(含2亿元),得2分;达到3亿元及以上,得3分。 |
8 |
|
(二)冷链物流仓储 |
有地头冷库、田头贮藏设施和仓储等配套设施设备,得2分。县域范围内有低温仓储、流通加工、交易展示、中转集散和分拨配送等功能的冷链物流园区,得3分。 |
5 |
|
(三)电子商务 |
创新“互联网+”电商营销模式,推进线上线下结合,打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得2分。 |
2 |
|
(四)拓展农业功能 |
拓展生态、康养、教育等功能,得1分。开展文化休闲、科普基地等新业态的应用和展示示范,得2分。 |
3 |
|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 |
9 | |
|
(一)建立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
制定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得2分。 |
2 |
|
(二)有完善的生产档案 |
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来源及使用记录,得2分。 |
2 |
|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自行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并纳入省部级、市级例行监测或抽检范围,得2分。 |
2 |
|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
有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执行追溯管理(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加工管理、检测信息管理等),得1分。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管理制度,接入省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并运行良好,得2分。 |
3 |
|
六、农产品品牌建设 |
6 | |
|
(一)品牌建设 |
主导产品已注册商标,得1分。有广西农业企业品牌或农业产品品牌,得2分。 |
2 |
|
(二)品牌认证 |
主导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许可、有机农产品认证、绿色农产品认证、富硒农产品认证、出口农产品认证、供港农产品认证中任一项,得2分。 |
2 |
|
(三)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 |
主导产品获批使用区域公用品牌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得2分。 |
2 |
|
七、经营与效益 |
18 | |
|
(一)养殖规模 |
1.沿海地区海水养殖片区面积1000亩以上; 2.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片区面积20万立方米以上; 3.海水工厂化养殖片区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5.内陆地区淡水养殖片区面积400亩以上; 6.稻(莲藕)田养殖片区面积1000亩以上; 7.现代设施渔业养殖片区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8.龟鳖类养殖片区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9.大水面净水渔业养殖片区面积3000亩以上; 满足以上任一项,得4分。 |
4 |
|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有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得1分。有涉农企业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得2分。有省级涉农龙头企业,得3分。有国家级涉农龙头企业,得4分。 |
4 |
|
(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 |
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服务,得1分。 |
1 |
|
(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得3分。 |
3 |
|
(五)年经营收入 |
1000万—3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1分;3000万—6000万元(含3000万元),得3分;6000万元及以上,得5分。 |
5 |
|
(六)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
对村级集体经济有贡献,得1分。 |
1 |
|
八、产业文化 |
8 | |
|
(一)主导产业文化 |
展示厅200平方米以上,以图、文、物、非物质文化等多种形式展示主导产业历史渊源、自然属性、生产工艺、产品功能、科技进步、产业战略、发展蓝图等,与当地地域文化相结合,得4分。 |
4 |
|
(二)产业特色 |
主导产业特色明显,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产业格局和龙头引领、链条完善、集约发展的主导产业集群,得4分。 |
4 |
|
合 计 |
100 | |
备注:1.星级分值:四星级80—89分,五星级90—100分。
2.一票否决:设施农业用地、用海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
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各类海洋保护区,新增“大棚房”问题;
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附件4
广西 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
(林业类)
|
指 标 |
标 准 |
分值 |
|
一、组织领导 |
6 | |
|
(一)创新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
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导、多元投入的建设运行新机制,得1分。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得1分。 |
2 |
|
(二)成立或明确综合管理协调机构 |
成立管理协调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相应工作经费,得1分。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建设运营主体分工明确,得1分。 |
2 |
|
(三)出台支持建设的政策文件 |
制定了独立的建设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得1分。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出台涉及财政、金融、用地和人才等扶持政策文件,得1分。 |
2 |
|
二、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 |
6 | |
|
(一)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
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自治区专家组评审,得2分。 |
2 |
|
(二)规划文本内容 |
基本符合自治区提出的创建思路、创建目标、创建要求和建设标准,得1分;符合得2分。 |
2 |
|
(三)规划实施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通过自治区专家组评审的规划所制定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分区布局等主要内容进行实施,基本按规划完成,得1分;按规划完成,得2分。 |
2 |
|
三、基础设施建设 |
10 | |
|
(一)完成道路建设 |
路网完善,路面硬化,满足生产和生活等需要,得2分。 |
2 |
|
(二)完成规划水利建设 |
灌排体系配套完善,人畜饮水质量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并发挥作用,得2分。 |
2 |
|
(三)电力设施建设 |
完全满足生产、生活要求,得2分。 |
2 |
|
(四)通信及互联网建设 |
通信信号良好或互联网网络覆盖,得1分;两项都实现,得2分。 |
2 |
|
(五)环境保护 |
有部分环保设施设备但有待提升,得1分;环保设施设备完善,得2分。 |
2 |
|
四、产业发展 |
30 | |
|
(一)产品加工体系完善 |
实现商品化处理,商品率达到90%以上,得2分。在当地分别建成实用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企业或项目,得3分(花卉苗木类:有采收、包装、标准化物流配送设施,得3分;森林生态文化旅游类:旅游产品形式多样、内涵丰富,得3分)。 |
5 |
|
(二)主导产业体系完善 |
形成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产业体系,得3分。 |
3 |
|
(三)产业组织化程度 |
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入驻1家得1分,2家得2分,3家及以上得3分。入驻企业中有1家自治区级以上农业(林业)龙头企业,得2分。 |
5 |
|
(四)品牌建设、产品销售、电子商务、信用等级 |
获得广西名牌产品称号,得1分。形成稳定、完善的销售网络,得1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林产品,得1分。将林产品品质提升到生态、绿色、有机的水平,全面提高示范区及其产品的品牌效应、信用等级和服务能力,得1分。 |
4 |
|
(五)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产品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管理 |
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提供标准化服务,得2分。社会专业化服务水平达到80%以上,得2分。建立并实施产品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2分。 |
6 |
|
(六)产业示范效益 |
带动周边地区相关产业发展,得2分。入驻企业效益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得3分。 |
5 |
|
(七)产业文化宣传 |
充分展示主导产业历史渊源、自然属性、生产工艺、产品功能、科技进步、产业发展态势等,得1分。标识牌、展示牌内容清晰、完善、数量充足,得1分。 |
2 |
|
五、产业融合乡村振兴 |
12 | |
|
(一)带动村民就业人数 |
带动村民就业人数50—100人(含50人),得1分;100—200人(含100人),得2分;200—500人(含200人),得3分;500人及以上,得4分。 |
4 |
|
(二)促进村民增收 |
通过示范区主导产业促进村民人均增收高于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得2分。 |
2 |
|
(三)带动农村关联业态发展 |
立足资源禀赋、生态条件、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家乐、文化创意等关联业态,关联业态新增经营收入50万元以上,得1分。 |
1 |
|
(四)产业特色 |
主导产业特色明显,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产业格局,形成龙头引领、链条完善、集约发展的主导产业集群,得1分。 |
1 |
|
(五)年经营收入 |
500万—1000万元(含500万元),得1分;1000万—2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2分;2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
(六)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
对村级集体经济有贡献,得1分。 |
1 |
|
六、支撑保障 |
21 | |
|
(一)资金投入 |
12 | |
|
1.设区市协调财政、金融等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 |
500万—1000万元(含500万元),得1分;1000万—2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2分;2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
2.县(市、区)整合涉农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 |
500万—1000万元(含500万元),得1分;1000万—2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2分;2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
3.经营主体投入生产经营资金 |
1000万—2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1分;2000万—3000万元(含2000万元),得2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
4.林业金融服务 |
开展林权抵押担保、林地林木未来收益权、资产抵押担保、担保资产监管、林业资源收储等方面创新试点;推行政策性森林保险;引导示范区龙头企业建立风险基金,形成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组织、林农的风险保障机制。有其中一项的均可得3分。 |
3 |
|
(二)人才支撑 |
9 | |
|
1.人才引进 |
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技术、管理人才2名以上或聘有相关专家,一年到现场指导1次得1分,2次得2分,3次及以上得3分。 |
3 |
|
2.技术依托 |
明确落实1家省级以上科研教育或技术推广单位作为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或依托单位,得1分。由主导产业领域权威专家、技术依托单位专家、市(县)林业局技术骨干成立创建指导小组,对示范区创建进行跟踪指导,得1分。 |
2 |
|
3.业务培训 |
每年开展业务培训100—200人次(含100人次),得0.5分;200—500人次(含200人次),得1分;500人次及以上,得2分。 |
2 |
|
4.引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
引进、转化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1项得0.5分,2项得1分,3项得1.5分,4项及以上得2分。 |
2 |
|
七、主导产业分项 |
15 | |
|
(一)珍贵树种及优势用材林类 |
15 | |
|
1.种植规模 |
松、杉、桉、樟、竹子等乡土树种和红椎、西南桦、秃杉、沉香、降香黄檀、格木、柚木、檀香等广西重点发展珍贵树种的种植规模,3000—5000亩(含3000亩)得2分,5000亩及以上得3分。 |
3 |
|
2.基础设施 |
道路、防火、管护等林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得2分。 |
2 |
|
3.科技研发与推广 |
建有现代育苗场所和设施,或者与现代规模化育苗单位建有长期稳定供苗合作关系,得1分。推广应用良种良法、测土配方施肥、密度调控、生态复合经营等现代先进实用高产栽培技术,管理水平先进,种源清晰,得1分。运用生态、物理措施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得1分。有相应的科研支撑单位,科技人员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得1分。 |
4 |
|
4.产业示范 |
活立木年生长量比其他同类品种高20%以上,得1分。生态效益显著,能有效改善林分结构和增加生物多样性,得1分。实施产业化经营,形成较完整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产业链,得1分。以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把一家一户农民组织起来,进行技术推广、试验示范,得1分。 |
4 |
|
5.产业功能拓展 |
强化产业联动,带动周边地区开展森林旅游、生态休闲等产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联动,实现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得2分。 |
2 |
|
(二)特色经济林类 |
15 | |
|
1.种植规模 |
油茶、核桃、八角、板栗、肉桂、坚果及其他特色林果等经济林的种植规模,1000—3000亩(含1000亩)得2分,3000亩及以上得3分。 |
3 |
|
2.基础设施 |
道路、防火、管护等林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得1分。因地、因品种科学合理推广使用高效节水灌溉、抚育施肥先进设施,得1分。有储藏、包装和初加工等采后处理场地和设施,得1分。 |
3 |
|
3.科技研发与推广 |
建有现代育苗场所和设施,或者与现代规模化育苗单位建有长期稳定供苗合作关系,得1分。推广应用良种良法、测土配方施肥、密度调控、矮化早实、生态复合经营等高效先进实用技术,得1分。严格控制使用化肥和有毒农药,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得1分。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料、专用配方肥料,得1分。运用生态、物理措施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得1分。 |
5 |
|
4.示范效益 |
推广应用审(认)定良种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得1分。各类经济林产品单产高于全区平均水平30%以上或处于全区前列,得1分。 |
2 |
|
5.建设运营,功能拓展 |
形成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和林农紧密相连的产业化格局,得1分。加强产业联动,带动周边相关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得1分。 |
2 |
|
(三)花卉苗木类 |
15 | |
|
1.种植规模 |
种植规模,1000—2000亩(含1000亩)得2分,2000亩及以上得3分。 |
3 |
|
2.现代化设施 |
因地、因品种推广使用先进的温室、大棚和高效节水灌溉设施以及种苗繁育设施,得2分。适当安装温控、水控、湿控、冷藏设施,有储藏、包装和初加工等采后处理场地和设施,得2分。 |
4 |
|
3.科技研发与推广 |
研发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3个(项)以上或者培育当地特色花卉苗木品种品牌,得1分。主导产品制定有栽培技术规范,生产档案规范齐全,并按技术规程和相关要求组织生产,得1分。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覆盖率达到60%—70%(含60%)得0.5分,达到70%及以上得1分。生产标准化普及率达到70%—90%(含70%)得0.5分,达到90%及以上得1分。 |
4 |
|
4.有害生物防治 |
运用生态、物理措施防治有害生物,得1分。 |
1 |
|
5.景观打造、科普教育及产业拓展 |
注重景观效果打造,造景、图案主题明确,色彩搭配合理,景观层次丰富,表现形式多样化,得1分。建立科普基地,设置科普长廊、植物科属牌匾,配套现代语音、影像等设备,开展特色主题活动,得1分。合理开发和利用示范区休闲观光、生态文化、餐饮住宿等功能,带动周边地区开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等产业发展,得1分。 |
3 |
|
(四)林下种养类 |
15 | |
|
1.经营规模 |
经营面积2000亩以上或传统养殖品种年产值达到3000万元以上、特种养殖品种年产值达到1500万元以上,得3分。 |
3 |
|
2.硬件设施建设 |
建设集贮藏、冷链、运输于一体的林下经济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得1分。开展“互联网+”林下经济产品专业市场、林下经济产品展销平台和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实体展示和网络营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得1分。 |
2 |
|
3.产品要求 |
品种特色明显,发展优势突出,产品100%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要求,得1分。有种养管理、动物防疫、产品质量监测、投入品监管等为主体的追溯体系,得1分。建立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体系以及生产档案制度、产地准出制度和培训制度,得1分。 |
3 |
|
4.科技研发与推广 |
主导品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得1分。质量安全关键技术到位率100%,得1分。运用生态、物理措施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得1分。 |
3 |
|
5.种养殖模式 |
普遍采用高效生态种养殖模式,食用菌等原料资源得到高效循环利用,科学控制种养殖密度,得1分。广泛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得1分。 |
2 |
|
6.环保设施、疫病防控 |
各类粪污无害化处理和消纳利用率达到95%以上,或者林下旅游类园区有完善的垃圾、废物及生产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体系,得1分。动物疫病防控设施设备及粪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备,得1分。 |
2 |
|
(五)林产品精深加工类 |
15 | |
|
1.生产规模 |
开发建成面积1000亩以上,木(竹)材年综合加工能力50万立方米以上,或林产化工年综合加工能力2万吨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或重点龙头企业不少于5家,得3分。 |
3 |
|
2.硬件设施建设 |
水、电、路、通讯、网络、环保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得1分。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经销展示、交易流通等设施布局合理,得2分。 |
3 |
|
3.科技研发与推广 |
产品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在区内处于领先水平,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相互利用和再造利用,得1分。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得1分。精深加工率达到70%以上,得1分。 |
3 |
|
4.建设运营、环境保护 |
服务完善,管理到位,环境优良,得1分。园区企业废水、废弃物排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不断完善园区环保设施设备,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得1分。建立完善高效可持续的建设运营机制,运行顺畅,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健全,技术、信息、法律、金融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备,满足园区企业发展需要,得2分。 |
4 |
|
5.产业功能拓展 |
产业上下游互补关联的营造林、林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商贸物流类等企业以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方式形成完善的产业体系,得2分。 |
2 |
|
(六)森林生态文化旅游类 |
15 | |
|
1.经营规模 |
以1处自治区级以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森林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生态文化村屯或1处以森林旅游为主要特色的4A级以上旅游景区为主体,得3分。 |
3 |
|
2.硬件设施、配套设施 |
具有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园区道路(含栈道、步道)、旅游厕所、停车场、餐饮住宿、游玩休憩、现代导览等基础设施齐全和综合服务能力完善,景观特色明显,得3分。 |
3 |
|
3.游客量或旅游消费 |
年接待游客量10万—20万人次(含10万人次)或年旅游消费300万—500万元(含300万元),得1分;20万—30万人次(含20万人次)或500万—800万元(含500万元),得2分;30万—40万人次(含30万人次)或800万—1500万元(含800万元),得3分;40万人次及以上或1500万元及以上,得4分。 |
4 |
|
4.建设运营 |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旅游景区的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有效,得1分。示范区周边群众崇尚生态文化,形成尊重自然、爱护环境的村规民约和良好习惯,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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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业功能拓展 |
通过流转租赁土地(林地)、资产入股分红、农林产品销售、餐饮住宿服务、劳务用工等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得1分。旅游品牌特色突出,森林旅游文化氛围浓厚,集旅游、观赏、休闲、体验、养生、科普等功能于一体,得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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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
备注:1.星级分值:四星级80—89分,五星级90—100分。
2.一票否决:用地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发生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重大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特大安全
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涉及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及红树
林地的示范区项目,不符合相关自然保护地管理要求和相应规划开
展建设和经营。
附件5
广西 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
(休闲农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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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标 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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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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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 |
县(市、区)制定有示范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得1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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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规划 |
编制示范区建设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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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区市、县(市、区)整合涉农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等 |
1000万—2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1分;2000万—3000万元(含2000万元),得2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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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主体投入 |
1000万—2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1分;2000万—3000万元(含2000万元),得2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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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制度建设 |
执行有关安全法规、规章,并取得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许可,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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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设施建设 |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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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址 |
交通便利,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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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路建设 |
路网完善,路面硬化,满足生产、生活和游客行动等需要,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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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利建设 |
灌排体系配套完善,人畜饮水质量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并发挥作用,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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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力建设 |
电网完善,电力供应满足生产、生活等需求,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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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用地 |
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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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服务设施 |
有配套的停车场所,得1分。有设施较好的公共厕所,得1分。有完备的旅游标识标牌,得1分。消防、安防、救护等设备完好有效,得1分。有专门游客接待场所和人员,得1分。有条件完备餐饮场所,得2分。有住宿场所,得2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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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技支撑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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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苗繁育基地、主导产业主推品种 |
有种苗繁育基地,得1分。主导产业主推品种为优良品种、优势品种、获奖品种,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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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种养技术 |
主推技术在区内或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得1分。推广运用水肥一体化、“稻+”、种养高效循环、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得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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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应免畜禽免疫密度、水产苗种检疫率 |
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100%,应免畜禽免疫密度、水产苗种检疫率达到100%,得1分。充分应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技术,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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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绿色生态种植 |
推广应用以“微生物+”为核心,以生物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等为补充的现代生态种养殖模式,促进农药化肥等投入品减量增效,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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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代化设施设备 |
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设备、生产设施和农机技术,得1分。打造智慧农业,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得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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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产融合 |
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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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产品加工 |
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有净化、烘干、分级、包装等设施设备,得2分,有主导产业系列加工产品3个以上,得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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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商务 |
建立有互联网宣传推介模式,得1分。创新“互联网+”电商营销模式,推进农产品销售线上线下结合,得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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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休闲体验项目 |
有本示范区和本土特色农产品销售,得3分。有农业休闲体验项目,5—9个得3分,10—15个得4分,16个及以上得5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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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业资源与农业景观利用 |
依托都市农业资源优势、城郊区位优势、自然风景区、民俗民族风情等禀赋发展休闲农业,得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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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庆活动 |
经常开展专场活动,得1分。每年有连续性节庆活动,得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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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农产品质量安全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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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
制定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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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完善的生产档案 |
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来源及使用记录,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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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设置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检测室设备齐全,且运行良好,得1分。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自行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并纳入省部级、市级例行监测或抽检范围,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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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
有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执行追溯管理(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加工管理、检测信息管理等),得1分。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管理制度,接入省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并运行良好,得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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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农产品品牌建设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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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牌建设 |
主导产品已注册商标,得1分。有广西农业企业品牌或农业产品品牌,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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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牌认证 |
主导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许可、有机农产品认证、绿色农产品认证、富硒农产品认证、出口农产品认证、供港农产品认证中任一项,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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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 |
主导产品获批使用区域公用品牌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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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营与效益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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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规模 |
经营面积3000亩以上,其中:种植规模500亩以下或种养规模250亩以下,得1分;种植规模500—1000亩(含500亩)或种养规模250—500亩(含250亩),得2分;种植规模1000亩及以上或种养规模500亩及以上,得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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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有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得1分。有涉农企业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得2分。有国家级或省级涉农龙头企业,得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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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经营收入 |
1000万—2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1分;2000万—3000万元(含2000万元),得2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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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待游客规模 |
年接待游客20万人次以下,得1分;20万—30万人次(含20万人次),得2分;30万人次及以上,得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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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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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
对村级集体经济有贡献,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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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产业文化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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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导产业文化 |
展示厅100平方米以上,以图、文、物、非物质文化等多种形式展示主导产业历史渊源、自然属性、生产工艺、产品功能、科技进步、产业战略、发展蓝图等,与当地地域文化相结合,讲好本地农业品牌故事,得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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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色乡土文化 |
展示厅150平方米以上,充分挖掘乡土文化、民俗文化和历史故事,把文化故事孕育于产地、产业、产品中,充分展现勤劳、勇敢、悠久的农耕文化,以故事沉淀农业文化精神,得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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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
备注:1.星级分值:四星级80-89分,五星级90-100分。
2.一票否决:设施农业用地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违法
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增“大棚房”问题;禁限用农药残留超
标;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
环境污染事故。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