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28日 |
| 标 题: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永福县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政办发〔2023〕1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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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永福县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2023年永福县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自治区、桂林市及我县为民办实事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18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23〕2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动为民办实事工作深入开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确保完成今年自治区、桂林市及永福县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唐芳顺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秦传志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黄成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汤庆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莫正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莫顺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廖美瑛 县督查绩效办主任
舒军忠 县发改局局长
宾正娟 县教育局局长
刘学永 县工信和商贸局局长
杨从香 县民政局局长
莫凤祥 县财政局局长
莫秋丽 县人社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何小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钢 县住建局局长
廖勇军 县交通局局长
王健斌 县水利局局长
蒋川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天明 县文广体旅局局长
以榕平 县卫健局局长
莫圣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莫双平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黄性武 县医保局局长
莫桂宏 县城管局局长
张 强 县林业局局长
韦 波 县农机中心主任
廖传高 县残联理事长
范方福 县气象局局长
林家皇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陶质坚 县供电局总经理
左天强 永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熊 霞 永福镇人民政府镇长
秦智国 苏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 雨 罗锦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 涛 堡里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祖生 广福乡人民政府乡长
秦华宏 百寿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顺祥 三皇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春吉 龙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蒋国强 永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收集、督促自治区、桂林市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落实情况。办公室主任由王菁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三、工作职责
实行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落实为民办实事的各项具体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把为民办实事工程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认真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
(一)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自治区、市、县2023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要求,县实事办要按照分级负责、分头实施、任务落实、职责明确的原则,把每一个实事项目分解落实到相应的承办单位,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
(二)牵头单位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各级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一是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方案,对照《2023年永福县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表》(附件1)、《2023年永福县市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表》(附件2)、《2023年永福县县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表》(附件3)3个表中的目标任务进行再分解,再落实,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建设资金,明确工作进度,报告工作情况;二是建立协调责任制,要组织协调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对接,相互协作,及时协调和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任务。三是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在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持续与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联系对接,宣传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典型事迹、工作亮点、惠民成效,努力让为民办实事工作深入人心、温暖民心,切实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年内完成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上稿任务至少1篇。
(三)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工作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通力合作,主动承担任务,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四、考核体系
(一)考核机构。成立为民办实事工作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8512230)。具体负责全县为民办实事实施过程中的考核组织协调工作。由县实事办主任王菁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对各单位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涉及的单位。
(三)考核办法。
1.实行专项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把各单位为民办实事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中。
2.专项考核采取逐月报进度、季度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即由各牵头单位对照工作目标,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月报表报送县实事办。对不认真开展工作,进度缓慢,不按时报送工作方案、总结、表格及材料的,由县实事办记录,年终绩效考核时予以扣分。县考核小组年中分别对各单位的为民办实事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年终县考核领导小组严格对各牵头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重点,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加强实事项目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为民办实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实事项目的顺利开展,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牵头单位要抓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地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实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的优惠政策,简化项目审批程序,为办好实事提供优质服务。
(二)积极筹资,严格监管。一是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向上级申请项目资金,通过多种渠道申报,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帮扶。二是实行公共财政投入体制,优化支出结构,把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按时下拨,足额拨付,优先保障实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三是采取银行贷款、群众自筹、企业合作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实事项目资金渠道畅通,供应充足。四是实行严格的实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拨付程序,防止截留、挤占、挪用、浪费资金等现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三)加强管理,狠抓建设。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建设项目实施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加强项目的管理,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把工程质量源头关、过程关、验收关。建立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建设过程的检查、控制,落实各方责任。管理好施工,安排监理人员到岗到位,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的建设要求,倒排工程工期,细化时间节点,高品质、高速度地推进项目建设,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县住建局要加强建设项目质量的监管,从落实工作责任入手,强化从勘察、设计、招标、造价、用材、施工到验收的全过程闭合监管,做到保质量、保进度、打造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要提高工程建设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和指导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关规定,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有效遏制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人民政府将不定期组织召开情况汇报会听取各单位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实情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进展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的,要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县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力度,对玩忽职守、政令不畅、敷衍塞责、互相推诿的,对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有问题的,对乱设关卡、乱摊派、乱收费的,对挪用、挤占、抵扣、滞留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县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确保为民办实事任务的全面完成。
六、材料报送
(一)报送年度工作方案。各牵头单位对所牵头组织实施的各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要制定具体详细的年度工作方案,内容包括:项目规模、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和分配情况)、组织实施项目的具体单位、项目分管领导及负责人、进度安排、完成时限(跨年度的项目明确今年完成的投资或工作量)、工作措施等内容。并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年度工作方案(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县实事办。
(二)报送项目进度及资金表。从2023年9月起,每月9日前,各牵头单位将《2023年永福县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附件4)、《2023年永福县市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附件5)、《2023年永福县县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附件6)及为民办实事工作小结的电子文档报送县实事办。
(三)报送年中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半年、全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总结以及宣传报道上稿信息收集,归纳总结要突出工作亮点和特色,同时要找准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形成综合书面汇报材料,于2023年8月15日和2024年1月5日前,分别将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包含上稿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佐证材料)报送县实事办。
联系人:唐辉辉,电话:8556366,邮箱:yfxzfb@guilin.gov.cn。
附件:1.2023年永福县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表
2.2023年永福县市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表
3.2023年永福县县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表
4.2023年永福县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
5.2023年永福县市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
6.2023年永福县县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
附件1
2023年永福县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表
|
项目分类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
|
一、社保惠民工程 |
1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
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进行缴费补助,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为60岁以上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 |
2023年12月 |
县人社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2 |
困难群众救助项目 |
为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发放生活救助金。 |
2023年12月 |
县民政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3 |
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项目 |
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励金,为计划生育(伤残和死亡)家庭发放奖励(特别)扶助金 |
2023年12月 |
县卫健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4 |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
为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0-17岁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等类别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
2023年12月 |
县残联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二、就业惠民工程 |
5 |
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 |
对残疾人员、大龄失业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
2023年12月 |
县人社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6 |
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社保补贴项目 |
筹措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就业。 |
2023年12月 |
县人社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三、健康惠民工程 |
7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 |
按规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予以财政补助,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给予个人缴费补贴。 |
2023年12月 |
县医保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到2023年12月底,7岁以下儿童、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等重点人群规范健康管理率达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目标要求。 |
长期坚持 |
县卫健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9 |
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 |
支持开展防艾宣传教育,实现城镇居民和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为90%和95%以上;支持扩大艾滋病检测和随访救治救助范围,实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规范化随访管理率为90%以上。 |
长期坚持 |
县卫健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四、科教惠民工程 |
10 |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
维修改造永福县幼儿园、三皇镇清水幼儿园、苏桥镇幼儿园、永安乡凤凰幼儿园等13所幼儿园。 |
2023年12月 |
县教育局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 |
|
11 |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
改扩建实验中学学生宿舍楼、明德小学教学综合楼;维修改造罗锦小学、林村小学、保安小学、东岸小学、大埠小学、广福小学、凤凰小学、湾里初中、苏桥初中、堡里初中等29所学校。 |
2023年12月 |
县教育局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 ||
|
12 |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
完成县职教中心学生宿舍楼改扩建工程。 |
2023年12月 |
县教育局 |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 |||
|
13 |
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
续建永福县第二高级高中,2023年12月底完成投资率80%以上。 |
2023年12月 |
县教育局 |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 |||
|
14 |
学生资助 |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自治区下达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
2023年11月 |
县教育局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 |
|
2.普通高中免学费 |
对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除学费。 |
2023年11月 | ||||||
|
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
按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 |
2023年11月 | ||||||
|
15 |
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项目 |
组织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 |
2023年12月 |
县科技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五、安居惠民工程 |
16 |
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项目 |
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城市棚户区改造。 |
2023年12月 |
县住建局 |
县财政局 | ||
|
17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
2023年12月 |
县住建局 |
县财政局 | |||
|
六、农补惠民工程 |
18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 地力保护项目 |
按照实际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测算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承包耕地农户给予直接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
2023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19 |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对农机具购置进行补贴。到2023年底,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自治区相关标准。 |
2023年12月 |
县农机中心 |
县财政局 | |||
|
七、生态惠民工程 |
20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
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对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进行补偿。 |
2023年12月 |
县林业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21 |
水土保持项目 |
完成永安乡九荣江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
2023年12月 |
县水利局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八、文体惠民工程 |
22 |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
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进行补助。 |
2023年12月 |
县文广体旅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23 |
全民建设工程 |
为城乡基层新建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篮球场、门球场,配建体育健身器材等。 |
2023年12月 |
县文广体旅局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24 |
农家书屋 |
加强对全县104家农家书屋的管理使用,持续对农家书屋进行改造升级建设、提升使用效率,每年为104个乡村农家书屋实施出版物补充更新,每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不少于60种。 |
2023年11月 |
县委宣传部 |
县文广体旅局 |
县财政局、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永福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 ||
|
25 |
壮美广西·智慧广电项目 |
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乡镇无线发射台站长效维护机制,按自治区要求建设智慧广电乡镇(试点)。 |
2023年12月 |
县文广体旅局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26 |
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
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我县体育公园项目建设。 |
2023年12月 |
县发改局、文广体旅局 |
县财政局 | |||
|
九、巩固脱贫惠民工程 |
27 |
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全部完成。 |
2023年12月 |
县乡村振兴局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
28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维修养护项目 |
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45个。 |
2023年12月 |
县水利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 | ||
|
29 |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 |
完成城区供电所李家寨5.6队公变台区改造工程、城区供电所新建政府2#公变台区工程、苏桥供电所罗锦中心校公变台区改造工程、百寿供电所保安村矿厂公变台区改造工程等7个项目投产 |
2023年12月 |
县发改局、供电局 |
县财政局 | |||
|
十、交通惠 民工程 |
30 |
普通公路(含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
完成县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204公里,清理水沟、整理路容路貌等;实施苏桥—罗锦1.9公里公路路面大修工程。 |
2023年12月 |
县交通运输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
附件2
2023年永福县市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表
|
项目分类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
安全惠民项目 |
1 |
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 |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和桂林市统一部署,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水利局、林业局、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对永福县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自然灾害进行全面调查,全面掌握永福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 |
2023年12月 |
县应急局 |
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城管局、气象局 |
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和商贸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广体旅局、卫健局、统计局、民宗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附件3
2023年永福县县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表
|
项目分类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
道路通畅 惠民项目 |
1 |
新高速路口至西河滨江路道路建设项目 |
完成新高速路口至西河滨江路道路建设 |
2023年12月 |
永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安居惠民项目 |
2 |
城区水厂泵房改扩建工程 |
完成永福县城区水厂泵房改扩建工程 |
2023年12月 |
县住建局 |
|
3 |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完成21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
2023年12月 |
县住建局、永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4 |
永安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
完成永安乡农贸市场建设 |
2023年12月 |
永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永安乡人民政府 | |
|
5 |
状元坊特色街区建设项目 |
完成状元坊特色街区建设 |
2023年7月 |
永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6 |
新建供电线路项目 |
新建110kV李家寨站10kV李桥北线、李现代城线、李水厂线供电线路,解决现代城小区等片区用电紧张问题 |
2023年12月 |
县供电局、永福镇人民政府 | |
|
教育惠民项目 |
7 |
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 |
完成县城第二幼儿园建设 |
2023年12月 |
县教育局、永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健康惠民项目 |
8 |
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 |
完成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一期装修并投入使用 |
2023年12月 |
县卫健局 |
|
水利惠民项目 |
9 |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完成金鸡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
2023年12月 |
县水利局 |
|
文化惠民工程 |
10 |
图书馆建设项目 |
完成新图书馆建设 |
2023年12月 |
县文广体旅局、永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附件4
2023年永福县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电话): 填报日期: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牵头部门 |
项目计划总投资 |
年度计划投资 |
累计完成投资 |
项目完成实物工作量 |
推进中的困难 |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 |||||||||
|
国家补助 |
自治区补助 |
市财政 |
县区财政 |
其它及群众自筹 | ||||||||||||||
|
计划 |
到位 |
计划 |
到位 |
计划 |
到位 |
计划 |
到位 |
计划 |
到位 | |||||||||
附件5
2023年永福县市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电话): 填报日期: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牵头部门 |
项目计划总投资 |
年度计划投资 |
累计完成投资 |
项目完成实物工作量 |
推进中的困难 |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 |||||||||
|
国家补助 |
自治区补助 |
市财政 |
县区财政 |
其它及群众自筹 | ||||||||||||||
|
计划 |
到位 |
计划 |
到位 |
计划 |
到位 |
计划 |
到位 |
计划 |
到位 | |||||||||
附件6
2023年永福县县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电话): 填报日期: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牵头部门 |
项目计划总投资 |
年度计划投资 |
累计完成投资 |
项目完成实物工作量 |
推进中的困难 |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 |||||||||
|
国家补助 |
自治区补助 |
市财政 |
县区财政 |
其它及群众自筹 | ||||||||||||||
|
计划 |
到位 |
计划 |
到位 |
计划 |
到位 |
计划 |
到位 |
计划 |
到位 | |||||||||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