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6日 |
| 标 题: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扶持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政办发〔2024〕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6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扶持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
恢复与发展扶持方案
根据《中共永福县委员会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努力打造农业强县的实施意见》(永发〔2022〕5号)精神,为恢复和发展我县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实现产业多元化,助推乡村产业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巩固提升产业结构调整成果,围绕我县4个传统特色优势产业,按照“一乡一业”的思路,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以乡土特色为依托,打造为广大消费者所认可、有市场竞争力的乡村特色产业,推进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乡镇要结合实际,依托特色资源,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一定基础的传统特色产业,更好彰显地域特色,构建“一乡一业”发展新格局。
(二)市场导向、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市场和各类经营主体。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形成以农民为主体、企业带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乡村产业发展格局。
(三)融合发展、联农带农。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
(四)质量引领,绿色发展。以质量为引领,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绿色农业发展体制机制,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推动农业由增产向提质增效转变,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传统优势产业扶持,建设产业示范基地,以点带面,进一步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引导传统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打造一批集约化、标准化种植基地和优势产业带,着力提升单产水平和生产效益,推动全县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力争2024年,西红柿设施栽培面积2万亩以上;优质红籽花生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铜皮马蹄种植面积0.2万亩以上;百合种植面积0.1万亩以上。
四、资金安排
计划安排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资金来源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额度用完为止。
五、资金补助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奖补对象:依照乡村振兴衔接县级资金使用规定,奖补对象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民股份经济合作联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法人资格的个人不能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落实联农带农责任,做到应联尽联、应带尽带,采取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受益,并能持续发挥联农带农作用。
(二)补助条件、标准及重点发展区域:
1.西红柿:建立50亩以上连片种植示范基地,采用半棚避雨避霜栽培技术,每亩补助800元;重点发展区域:三皇镇、永安乡、百寿镇。
2.红籽花生:建立100亩以上连片种植示范基地,每亩补助300元;重点发展区域:永安乡、三皇镇。
3.铜皮马蹄:建立50亩以上连片种植示范基地,每亩补助500元;重点发展区域:苏桥镇、罗锦镇、永福镇。
4.百合:建立20亩以上连片种植示范基地,每亩补助800元;重点发展区域:堡里镇、百寿镇、永安乡。
六、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5月20日前)。单位(个人)自愿申报,向项目实施地所在乡镇提交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乡镇初审(5月30日前)。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报材料后,组成乡(镇)、村联合核验组,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基地建设情况、带贫效果等进行现场核验和资料核实,核验完成后在当地政府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乡镇签署审核意见,然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对申报主体情况和基地建设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三)县级审定(6月10日前)。由县农业农村局从相关股室抽调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项目现场评估和综合评定,择优拟定名单。拟定名单在县级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四)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正式组织项目实施。
七、项目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组织实施(9月30日前)
遴选确定实施主体后,由县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实施。实施主体要制定详细的示范点建设方案,并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春种作物要求在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各项任务;秋种作物要求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各项任务。
(二)项目验收(12月20日前)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在验收申请上报15个工作日内组成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共5人,从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和示范基地建设所在乡镇抽调人员组成,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重点核验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和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情况,县乡村振兴局重点核验联农带农富农效益情况,验收完成后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产业示范基地验收要求:基地要求连片种植,采用优良品种,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0%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有生产记录,验收时成活率达85%以上。
(三)资金拨付(12月30日前)
经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凭报账凭证和相关资料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拨款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实施主体账户。申请资金拨付需提供以下材料:1.永福县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2.永福县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扶持项目用地租赁合同及土地确权证(或土地权属证明);3.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扶持项目带动脱贫户(监测户)情况表;4.项目实施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项目实施合同书;6.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总结;7.项目实施前、中、后照片(从同一角度、同一参照物拍摄);8.验收申请;9.项目验收图片及验收报告;10.发票及配套资金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需验证原件);11.拨款申请、开户行和银行账号;12.承诺书。
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原则上按照上述步骤和时间要求进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乡镇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好项目材料的收集归档、信息报送和项目总结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兼任。
(二)强化监督检查。县督查和绩效办、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未完成本项工作的,取消评选当年农业农村工作先进资格。
(三)加强项目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实施、管理、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要对项目进行审核,对执行过程全程监督。
(四)加强资金管理。县财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对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强化项目资金执行责任,加快项目资金支出力度。
附件:1.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
2.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扶持项目带动脱贫户(监测户)情况表
3.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扶持项目乡镇核验表
4.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扶持项目县级评审表
5.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扶持项目验收表
6.承诺书
7.公示模板(供参考)
8.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扶持项目联农带农工作方案
附件1
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
扶持项目申请表
|
申报主体名称 |
(盖章) | ||
|
开户行及账号 |
|||
|
法 人 代 表 |
联系电话 |
||
|
产业名称 |
产业规模(亩) |
||
|
项目建设地点 |
永福县 乡(镇) 村 屯 | ||
|
建设内容 及资金总投入 (万元) |
|||
|
申请财政衔接 资金奖补金额 (万元) |
|||
|
联农带贫 增收情况 |
|||
|
申报单位承诺 |
承诺: 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如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本单位负责。 法人代表: 单位(盖章) | ||
|
村委初审 推荐意见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乡镇人民政府 核验推荐意见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农业农村局 复核意见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人民政府 审批意见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
扶持项目带动脱贫户(监测户)情况表
|
序号 |
带动对象姓名 |
带动对象地址 |
带动方式 |
增收金额(元) |
脱贫户/ 监测户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
|
合计:带动人数 人,带动增收总额 元。 | ||||||
|
实施主体承诺 |
承诺: 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如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本单位负责。 法人代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村委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带动方式有:①销售产品,②带种代养,③务工就业,④财产性收益,⑤技术培训指导,⑥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⑦提供社会化服务,⑧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⑨入股分红,⑩品种改良,⑪其他;每户带动方式不少于2种。
附件3
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
扶持项目乡镇核验表
|
实施主体名称 |
||||
|
开户行及账号 |
||||
|
法 人 代 表 |
联系电话 |
|||
|
乡 镇 核 验 情 况 | ||||
|
产业名称 |
产业规模(亩) |
|||
|
申报主体是否正常运营 |
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是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
|||
|
项目建设地点 |
永福县 乡(镇) 村 屯 | |||
|
基地建设内容及计划资金总投入(万元) |
||||
|
申请财政衔接资金资金 (万元) |
||||
|
核验结果 |
我乡(镇)于 年 月 日组成核验组,对××合作社申报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扶持项目情况进行核验,经核验,××具备项目申报资格。基地种植××(产业品种)××亩,基地建设资金总投入约 元,申请补助资金 元,占总投入的 %。基地建设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 人,计划带动增收金额 元。该主体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齐全,同意推荐申报。 | |||
|
乡镇核验组 成员签名 (5人) |
组长: 成员: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
扶持项目县级评审表
|
实施主体名称 |
|||||
|
开户行及账号 |
|||||
|
法 人 代 表 |
联系电话 |
||||
|
示范种植品种 |
示范种植规模(亩) |
||||
|
项目建设地点 |
永福县 乡(镇) 村 屯 垌 | ||||
|
县 级 评 审 结 果 | |||||
|
评审内容 |
评审结果 | ||||
|
申报主体运营是否正常 |
是( ) 否( ) | ||||
|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
是( ) 否( ) | ||||
|
产业规模是否达标 |
是( ) 否( ) | ||||
|
联农带农成效是否明显 |
是( ) 否( ) | ||||
|
是否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
是( ) 否( ) | ||||
|
评审组 成员签名 (5人) |
组长: 成员: 年 月 日 | ||||
附件5
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
扶持项目验收表
|
实施主体名称 |
(盖章) | ||||||
|
开户行及账号 |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
示范种植品种 |
示范种植规(亩) |
||||||
|
项目建设地点 |
永福县 乡(镇) 村 屯 | ||||||
|
县 级 验 收 结 果 | |||||||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 ||||||
|
项目建设方案 |
有( ),无( ) | ||||||
|
项目实施总结 |
有( ),无( ) | ||||||
|
项目实施前、中、后图片资料 |
有( ),无( ) | ||||||
|
产业种植和管护是否达标 |
是( ),否( ) | ||||||
|
产业基地规模是否达标 |
是( ),否( ) | ||||||
|
是否具备联农带农能力 |
是( ),否( ) | ||||||
|
验收组成员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名 | |||
|
结论 |
|||||||
|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
附件6
承诺书
本单位获批实施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扶持项目,本单位承诺:该项目建设内容不与其它建设项目重复,没有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过财政资金补贴,建设内容及数据真实,如重报、谎报、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本单位负责,并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的建设任务。
法人代表签字:
永福县×××专业合作社(盖单)
2024年 月 日
附件7
公 示
(村级公示模板,村屯同时公示,县、乡镇公示参照此模板)
现将乡(镇)村屯2024年拟申报的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扶持项目予以公示,基地建设内容和地块面积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村委会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结果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XXX村委
联系电话: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1.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
2.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扶持项目用地证明材料
XX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
永福县2024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恢复与发展
扶持项目联农带农工作方案
立足特色资源,坚持市场化导向,恢复和发展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实现产业多元化,助推乡村产业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发展,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农增收为目标,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建设种植示范,恢复和发展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有效助推乡村振兴。
二、总体目标
打造传统产业种植、文化展示、休闲旅游、研学教育于一体的综合平台,辐射带动全县传统产业发展,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发展农村产业运营新模式,打造农业品牌形象,做大做强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实现农民增产增收。
三、主要工作机制
(一)带动农户发展生产。积极推行经营主体直接带动农户发展生产的利益联结模式,引导支持经营主体与农户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多种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经营主体与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把有发展意愿和能力的农户纳入产业发展之中,增加农户经营性收入。
(二)吸纳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推动经营主体通过吸纳就业等方式,建立与农村劳动力的利益联结。支持经营主体拓宽用工渠道,扩大用工数量,规范用工方式,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稳定增加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对劳动能力较弱的农村劳动力,可通过加强农村数字经济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创新思维和专业技能。
(三)促进农户共享资产收益。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项目,应明确所形成帮扶项目资产的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方式,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予以明确,确保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引导支持农户以资金、土地、房屋、自有设备等资产入股经营主体,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获得收益;鼓励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房屋租赁等方式获得租金收益,增加农户财产性收益。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农带农工作专班,建立定期协商和统筹推进机制,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对照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办要切实发挥牵头管总作用,主动对接落实相关任务。责任部门要立足职责分工,主动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