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9日 |
| 标 题: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福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缴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政办电〔2023〕18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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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永福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缴费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永福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扩面缴费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桂林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缴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医保发〔2023〕6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全民参保成果,扎实推进精准参保扩面工作,从今年5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缴费攻坚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守牢基本医保参保民生底线,持续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全面打响参保攻坚战,围绕“保存量、提增量”攻坚60天,聚焦2022年已参保但2023年未继续参保的“断保”人员,开展精准动员“续保”缴费行动,确保与2022年参保存量基本持平;聚焦2023年未参保的户籍人口,开展精准参保扩面行动,确保参保扩面有增量;聚焦政府代缴的各类困难特殊人群,开展代缴部分未足额到账清零行动,确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代缴资金在6月10日前缴费到位。确保在6月底前参保人数有效增长,参保率维持在97%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精准动员“续保”缴费行动。
税务部门定期统计2022年已参保但2023年未参保的城乡居民“断保”数据,并将明细发送各乡镇。各乡镇对省外参保的进行核实取证,对现役军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户籍迁出、死亡、失踪等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进行剔除,建立台账,补充完善人员基础信息,符合参保条件但仍未参保的,为2023年应参保存量库。县医保局要压实责任,指导乡镇、村(社区)对存量库人员进行精准动员“续保”缴费。(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医保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间:5月15日前)
(二)开展精准参保扩面行动。
税务部门及时将2023年全县未参保户籍人口数据明细发送各乡镇。各乡镇对省外参保的进行核实取证,对现役军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户籍迁出、死亡、失踪等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进行剔除,建立台账,补充完善人员基础信息,符合参保条件但仍未参保的,为2023年应参保增量库。医保部门要指导乡镇、村(社区)对2023年应参保增量库,精准开展参保扩面工作。(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间:5月20日前)
(三)开展代缴部分未足额到账清零行动。
1.建立台账,掌握资助未到账情况。税务部门和医保部门要定期统计核对未足额缴费到账数据,按照资金来源、资金属地进行资金类别分类,建立台账。对属于卫健、残联、退役军人等其他职能部门代缴的,应及时将应资助明细推送相关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将资金代缴到位。(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医保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残联等。完成时间:5月20日前)
2.及时请款,确保财政部门及时拨款。还未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计划的代缴部门,要立即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并安排专人负责资金到账情况调度。医保部门定期收集代缴人员进度,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相关情况,财政部门要保障资金及时到位。(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残联等。完成时间:5月20日前)
3.及时资助,确保规定时限内足额到账。各代缴部门要及时对特殊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资助。原则上全额资助和定额资助都应由各职能部门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虚拟户代收客户端统一申报代缴。医保部门要做好参保登记及人员身份信息维护。税务部门要做好税务系统参数设置以及参保费用征缴工作,并做好虚拟户代收客户端的培训辅导工作,保证各代缴部门顺利缴费。财政部门要确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代缴资金在6月10日前缴费到位。困难特殊人员参保地与人员类型认定地不一致,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全额缴费后,再到认定地申请对应政府资助。(牵头单位:县医保局、税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卫健局、退役军人局、残联等。完成时间:6月10日前)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缴费攻坚行动”摆在当前工作首要位置,要充分认识到全民参保是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6月底前个人缴费部分足额到账是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的关键。各乡镇要召开工作推进会,制定相关措施,部署攻坚行动有效开展,压实村(社区)责任,及时完成参保扩面及政府资助足额缴费到账任务。
(二)加强部门协作。医保、税务部门应加强联动,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将参保扩面任务逐级细分到乡镇、村(社区),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坚持任务到网格、责任到网格,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参保动员和引导缴费,将高频医保政府服务事项下放至基层,优化参保缴费渠道,最大程度为参保人员提供便利。
(三)加强调度通报。建立攻坚行动定期调度和跟踪问效机制。一是定期收集掌握各乡镇、各部门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情况实施台账管理,推动解决攻坚行动开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每周对参保扩面攻坚行动进行通报。二是建立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确保代缴资金及时到位,除少量动态新增参保人员外,所有政府代缴资金均要求在6月10日前足额缴至税务部门。
(四)加强督促指导。县医保部门将于5月中旬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存量未参保人数较多、缴费到账率较低的乡镇进行实地督导,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攻坚行动落地见效。对发现不作为、慢作为、抓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不断丰富宣传形式。线上利用村村响喇叭“宣”、抖音等媒体“看”、微信公众号“推”、微信群“转”等宣传模式,线下开展走进“结对帮扶”户、走进学校、走进医院、走进乡镇圩场、走进商场等“五走进”活动,全方位宣传参保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
联系人:县医保局,李思雨,8511099,19167879703;
县医保中心,廖梦华,8515909,18078436889
联系邮箱:glyfybj@163.com
附件:1.永福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缴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永福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缴费督导组名单
附件1
永福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扩面缴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汤庆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家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科技局局长(兼)
黄性武 县医保局局长
李开雄 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季振益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杨 易 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
邹 云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梁小华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社保中心主任
莫心慧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生慧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县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熊 霞 永福镇人民政府镇长
秦智国 苏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 雨 罗锦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 涛 堡里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祖生 广福乡人民政府乡长
秦华宏 百寿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顺祥 三皇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春吉 龙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蒋国强 永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附件2
永福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扩面缴费督导组名单
第一组(负责永福镇、堡里镇、三皇镇):
组长:程定至 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廖梦华、廖先强、梁永志
第二组(负责百寿镇、罗锦镇、永安乡):
组长:吕诚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廖梦华、蒋秀芬、陈杰
第三组(负责苏桥镇、龙江乡、广福乡):
组长:杨易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
成员:廖梦华、陈克斌、陈红鲜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