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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06月06日
标  题: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福县2023年地表水提质进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永政办电〔2023〕22号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6日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福县2023年地表水提质进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6-06 17:55     来源:永福县政府     作者:永福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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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永福县2023年地表水提质进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6

永福县2023年地表水提质进位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市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进一步提高永福县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统筹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协同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全县水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永福县地表水国考断面龙溪断面水质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确保永福县在14个桂林市2023年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在排名中排名前十,力争前五。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扩建,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加强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查清永福县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现状、功能状况、错接混接漏接、排水户接入等基本情况,形成问题清单,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并按计划完成整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永福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加强企业污水排放监管

对永福县苏桥镇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破损渗漏、雨污混流、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指导苏桥镇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开展问题整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对苏桥工业园、福龙园等园区破损渗漏污水管网及时进行修复维护,彻底解决园区污水跑冒问题。加强企业末端污染监控,掌控企业排放污水水质水量情况,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加强企业污水排放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放行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永福生态环境局、苏桥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农业面源摸底调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探索构建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开展龙溪国考断面上游15公里范围内化肥农药施用情况以及畜禽养殖规模摸底调查,制定并实施考核断面上游农药化肥及畜禽养殖污染物入河控制方案。〔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永福生态环境局、广福乡人民政府〕

(四)开展永福县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2023年底,完成龙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所在河流以及相关重要支流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完成 2022—2023年已查明需要整治的排污口总数30%的整治。〔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永福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工信和商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深入落实河长巡河制度

进一步压实河长巡河责任,建立国考断面河长巡查整治机制,动态掌握龙溪国考断面上游15公里范围内工业、农业、生活污水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责任部门进行处理。持续开展水面及河岸各类垃圾专项清理整治,加强主要河段、龙溪国考断面上游漂浮垃圾清理,做好沿江岸线各类垃圾清理。严查各类垃圾非法倾倒岸线行为。〔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永福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保障国考断面所在河流生态流量

落实国考断面所在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保障河流基本生态用水。加强龙溪国考断面所在河流的水库群水量调控及沿河水电站泄放流量在线监控监管,督促各水电站完成生态流量泄放整改工作。完善在线监控和计量设施,将水电站泄放流量纳入日常水流量调度管理。建立生态流量监测机制、预警机制、水量水质联动机制,加强调水减污和应急调度,保障龙溪国考断面污染物稀释降解需要的流量。〔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永福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建立永福县水污染防治联合协调机制

有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和联动执法,共同抓好水环境保护。对群众投诉、社会舆情,做到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单位:永福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和商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八)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动对标、强化协作、共同发力,做到守有责、守负责、守尽责。将水质提质进位专项行动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及河长制考核内容。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指导龙溪国考断面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水质提质进位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排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水污染防治相关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范开展环境自行监测,主动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依法排污。相关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于20236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送永福生态环境局,同时抄送县督查和绩效办。加强跟踪督办,县督查和绩效办将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滞后的乡镇及部门予以通报。

(九)强化技术支撑

建立专家团队支撑队伍,在河流水质管控、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等方面强化指导。加快水质分析计算平台建设,实时查看在线数据,精准掌握水质浓度及指数变化,及时有效地开展水污染防控工作。推进生态环境、水利、水文、农业农村等部门协作及数据资源共享,及时掌握主要河流降雨量、流量变化情况,积极应对汛期农业面源污染和枯水期水量减少对我县国考断面水质指数的不利影响。

(十)推进全民共治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鼓励群众曝光身边的水污染问题,构建群策群治、共建共享的现代化治理体系,营造人人关心水生态环境、主动参与水污染防治、自觉保护水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