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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09月15日
标  题: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福县2023年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永政办电〔2023〕37号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5日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福县2023年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9-15 14:55     来源:永福县政府     作者:永福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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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福县2023年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15

永福县2023年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

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成全县十四五期间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面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总体部署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66号)要求,切实抓好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优化区域农业生产结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粮食安全为目标,根据我县严格管控区耕地状况,因地制宜对严格管控区耕地采取管控措施,统筹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实现耕地有效管控与利用。

二、目标任务

根据广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及自治区、桂林市相关工作部署《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29)要求,我县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因地制宜实施饲料作物、糖料蔗等重金属积累低的农作物种植,全部退出食用农产品生产。

三、工作内容

(一)集成技术模式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加强源头管理,指导农户根据区域情况、农产品品种特性、水土资源条件、市场需求,兼顾种植制度,统筹土、肥、水及农艺等要素,因地制宜引导农民在严格管控区种植非直接食用农作物

(二)严格规范实施

1.好调查,明确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乡镇及行政村在2020年至2022年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的基础上,根据严控图斑、农用地地块确权信息,明确严格管控区边界,确认各地块种植经营主体,了解农户经营状况、土地流转等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引导严格管控区耕地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强制性因地制宜改种饲料玉米、糖料蔗等农作物,种植农作物类别不作统一要求(建议成片改种同一作物),确保种植结构调整到位。

2.科学调整,组织实施。有关乡镇应结合本辖区种植区划与农业产业布局,统筹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确保种植品种改种到位,农艺措施落实到位,结构调整督导到位。在禁止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的前提下,允许农户或经营主体通过设施农业等方式进行种植结构调整,严禁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严禁弃耕抛荒,严禁改变基本农田性状。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果园改种糖料蔗和饲料玉米的,由县财政给予补助200亩;种植粮食作物根据收购价格差给予补贴。

3.规范验收,落实奖补。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及自治区、桂林市关于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乡镇、行政村工作人员对种植结构调整地块逐一开展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造册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奖补。

4.抓好采样,跟踪监测。有序做好严控区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后的取样检测、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及修复治理成效监测工作。在种植的农产品成熟收获时段,按照50亩采集一个农产品样的标准进行采样并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按实际支出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5.建好台账,认真总结。各责任乡镇、行政村要明确严格管控区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包括地块经营状况调查情况表、退出可食用农产品种植承诺书、种植结构调整验收资料、奖补表册、有关文件、方案、合同等所有与结构调整相关材料、影像及数据),认真总结我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及时推介好做法和好经验。

四、资金安排与使用

资金来源于县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预留资金100万元。资金用于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补助、采样、样品检测、宣传培训、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资金具体使用方案另行制定。本年度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五、进度安排

(一)方案编制及政策宣传(2023915日前)。方案印发后,各乡镇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引导种植经营主体紧跟农时,翻耕播种,鼓励土地流转和改制耕作,遏止非农化,杜绝休耕或撂荒,确保播种面积有增不减。

(二)组织调查(2023925日前)。各有关乡镇、行政村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图斑资料开展地块经营调查,提交永福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情况统计

(三)组织申报(2023930日前)。由村委统一组织本村申报主体申请,其中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要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材料经村委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四)实地验收(202310月前)。县农业农村局要适时织乡镇、行政村负责人按要求开展结构调整奖补兑付前的验收工作。

(五)奖补兑付(202311月前)。结构调整奖补名册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构调整奖补汇入种植经营主体一卡通或农商行账户。

(六)规整台账(202311—12月)。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归整项目实施相关台账资料,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做好项目迎检准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永福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秦传志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莫正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  菁  县政府办副主任

        舒军忠  发改局局长

        莫凤祥  县财政局局长

        何小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蒋川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蔡立业  永福生态环境局局长

        于  清  县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

        刘顺祥  三皇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春吉  龙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蒋国强  永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永福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蒋川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实行县领导包联责任制,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宪辉联系龙江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莫正云联系三皇镇、县政协副主席唐亮联系永安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三皇镇、永安乡旱改水项目区种植水稻的管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的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县财政局做好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的资金保障,县发改局负责水稻重金属的快速检测及重金属超标水稻的收购工作各有关乡镇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源头上杜绝超标粮的生产。

(三)强化主体带动。出台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土地流转,鼓励和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参与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对符合奖补条件的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政策奖补支持。

(四)强化改制措施。相关乡镇要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扛起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引导种植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坚决落实严格管控区各项风险管控举措,消除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五)加强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编制的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推荐目录,遴选适合当地种植习惯和种植制度的作物,开展技术培训,加强技术指导,综合推广酸化土壤调节、优化施肥、品种调整、水份调控、叶面调控、深翻耕等农艺调控措施安全利用技术,构建长效推进机制,确保严格管控区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落地。

(六)严格质量标准。相关乡镇要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准确将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情况汇总上报。要按照五统一要求(即统一翻耕播种、统一改制措施、统一验收标准、统一采样监测、统一奖补兑付)有力促进改制措施落实落地,使严控区水田类退得下,稳得住,有成效。

附件:永福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情况统计


附件

永福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情况统计表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亩

序号

姓名

地址

电话

果树

花卉苗木

退耕还林还草还湿

饲用玉米

蔬菜

水稻

征用地

花生

大豆

其他

























































合计











备注:填报时请用电子表格统计。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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