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25日 |
| 标 题: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永福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网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政办电〔2023〕2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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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2023年永福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网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2023年永福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网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成果提升应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1号)精神,我县作为全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试点县之一,为顺利推进土地承包合同网签试点项目建设,带动我县农村土地确权成果提升应用,为广大农户提供信息化便利化服务,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制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流程,建立并运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积极推进确权登记信息系统升级和联网工作,为承包农户提供网上便利化服务,为维护好实现好农户承包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内容
(一)制定出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出台我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流程,按照试点方案开展项目建设。
(二)建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网签系统。县农业农村局在完善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网签流程,开发建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网签系统。网签系统运行部分应与原有土地确权数据库实现物理分离,在采用安全形式交换数据并建立防火墙基础上,可接入互联网向承包方提供查询服务,确保土地确权数据库信息安全。
(三)探索制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流程和网签备案实施细则。依据《永福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永政规〔2022〕1号)规定,科学制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流程。网签流程内容包括:
1.业务申请。由有变更、延包等需求的承包方通过网签APP(或小程序)直接申请,或由发包方(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通过网签系统代理申请。提交原始的确权登记材料及变更数据等相关申请材料。
2.发包方初审核实。由发包方梳理承包(延包)或变更要求,核实确认申请材料后,提交给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审核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确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县农业农村局。
4.县级审批。不需要重新测绘的业务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直接进行承包合同备案审批。对承包地块需要重新进行权属调查或测绘的业务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协同县自然资源局(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权属调查或测绘,农户指界并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和相邻集体经济组织)确认后上传权属调查结果或测绘成果,返回乡镇再次审核确认通过后进行承包合同备案审批。
5.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审批通过后,发包方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和相邻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将承包合同等相关信息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需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的,要将规范的电子承包合同打印,由承包方和发包方签订、村级审核(鉴证)盖章确认后,高清扫描上传,并采取身份认证(如扫描身份证、人脸识别等)电子签名,确保签署主体身份真实有效、签署时间客观真实,网签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成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后进行合同备案,并将结果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数据更新。
6.数据共享和土地承包合同查询。电子合同更新入库后,将办理结果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电子版反馈发包方和申请人,并向申请人提供网上查询服务,推送土地承包合同数据至当地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可通过预留系统对接端口和定期拷贝数据方式共享数据,待对接技术完善后可直接信息化推送共享。由县自然资源局打印更新后的证书通过发包方发放给申请人,并收回原证书上交销毁。
(四)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或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网签系统,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以及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流程,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不见面”交易,进一步提升农村土地流转操作的便捷性、可靠性、安全性和便利化,并有效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土地流转资格审查及风险保障制度。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3年3月—2023年6月)。制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试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宣传动员,让群众知晓该项政策。
(二)工作推进阶段(2023年6月—2023年9月)。在完善土地确权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根据试点方案的合同网签流程办法及相关业务需求,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发建立网签管理系统,落实好合同网签所需要的电脑等硬件设备配置,与成交供应商对接落实安装网签系统,制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流程,9月底前建成网签系统并试运行。
(三)验收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后要及时组织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意见)。
(四)总结阶段(2023年11月底前)。全面总结试点工作做法,梳理成效和不足,有效评估、提炼精华、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形成可持续、可借鉴、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2〕117号)执行,项目资金按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明确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建设和运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业务培训宣传,印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试点宣传材料,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完成、资金合法合理支出。
(三)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工作程序,逐级审核把关,不得以任何方式伪造、篡改有关数据,不得对外提供或泄露农户信息。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业务培训宣传,印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试点宣传材料。广泛宣传农村土地合同网签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办理程序等。通过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知晓率。加强对土地承包合同网签试点项目的指导服务,及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成效进行总结宣传。
附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备案参考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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