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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永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08月14日
标  题:永乡村指办发〔2023〕20号 永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县脱贫人口财产性收入提升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永乡村指办发〔2023〕20号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5日

永乡村指办发〔2023〕20号 永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县脱贫人口财产性收入提升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08-15 15:50     来源:永福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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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各专责小组,县直各有关单位:

永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将《关于促进全脱贫人口财产性收入提升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永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2023814

关于促进全脱贫人口财产性收入提升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精神深入挖掘我县脱贫人口财产性收入增长点不断深化改革发展村集体经济赋予脱贫人口更多的财产权益实现全脱贫人口人均财产性收入逐年增加现制定如下措施。

、继续促进脱贫人口财产积累保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总体稳定不断提升务工质量落实就业服务保障政策切实发挥工资性收入促增长主导作用鼓励农民参与项目建设及后续管护工作探索群众自筹自主建设自我管理和财政奖补模式不断增加收入来源发挥产业带动作用鼓励有条件的脱贫户发展庭院经济特色种养乡村旅游等充分激发脱贫人口内生发展动力提高生产经营性收入保持兜底政策的延续性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推进低保扩围增效适度扩大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覆盖面确保应保尽保

、继续深化农村土地要素改革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推进闲置宅基地使用权的利用引导脱贫户通过租赁委托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健全完善土地征用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的征地补偿机制依照权属的不同用途分类形成价格使土地收入在政府农村集体农民个人之间形成均衡分配

、继续加强农村土地开发利用支持村两委对村集体闲置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开发利用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或合作建设农贸市场仓储设施商铺和厂房等设施探索稳健的经营方式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通过土地清理土地整理村庄整治等方式增加的耕地资源做好土特产文章发展现代农业特色产业优化种植品种鼓励套种间种加大垦造新增和改造耕地力度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继续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方式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固定资产自有资金等入股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开展多种模式的股份合作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经营主体开展农文旅项目合作带动产业发展吸收劳务就业促进集体经济和农民双增收支持由中心村强村牵头采取市场化方式整合周边村集体资产土地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等资源抱团发展拓展集体经济增收渠道

、继续优化收益分配方式完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进行收益分红利用衔接资金支持所取得的收益要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倾斜鼓励引导村集体以提供生活救助助力生产经营等方式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困难户等低收入群体提供生产生活保障鼓励各地利用村级光伏帮扶电站发电收益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近就业

、继续加强资产经营管理大力推进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确权到村发挥村集体作用加强运营管理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维护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非脱贫村集体经济同步提升积极探索符合现代企业经营制度培养选拔懂经营会管理有风险防范意识的村集体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继续优化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并落实好联农带农机制对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推动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吸纳就业资产收益等方式使脱贫人口嵌入产业链条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引导支持脱贫户以资金土地房屋自有设备等资产入股经营主体增加农户财产性收益

、继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根据农村居民资金数额小、金融知识有限、风险承受能力不强等特点,开发出更多适合产品,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更安全的投资渠道。通过发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材料、发送宣传教育短信等形式,提高群众非法集资防范意识。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创新“政银保担”合作模式,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打通金融服务三农“最后一公里”。

、继续强化统筹监管力度统筹建设多形式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体系,不断规范的交易制度和程序,促进各类产权市场化,实现农村各类资源向资产的转变。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防止非法侵占和处置集体资源,维护村民对集体财产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村金融的监管,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强化风险处置能力,降低农民财产风险和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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