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06日 |
| 标 题:永乡村指办发〔2023〕5号 永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永福县2023年产业以奖代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乡村指办发〔2023〕5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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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持续培育和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切实提高产业帮扶覆盖率,现将2023年产业以奖代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执行依据。2023年产业以奖代补按照《永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关于调整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永乡指发〔2022〕21号)文件执行。
(一)奖补对象: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特色优势产业达到奖补标准的监测对象(指当年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下同)和2014—2020年脱贫户。对于无劳动能力但通过近亲属代种代养代加工等方式发展特色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且农产品或合作经营所得归其所有的,应纳入奖补对象范围。
(二)奖补范围: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新发展的村级“3”产
业和自主发展的“1”个产业进行奖补[只对今年新发展的产业项目(低产改造油茶视同)进行奖补,抚育类项目不再给予奖补]。“3”从县级“5”中选定,“1”由脱贫户、监测对象从自治区86个产业目录中自主选定。
(三)奖补限额:每户每年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3000元。对于2023年新发展的中、长期产业,一次性给予奖补。
(四)奖补标准:详见永乡指发〔2022〕21号文件。
(五)奖补流程:具体流程另行下发。
二、做好产业发展计划。请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做好2023年产业发展计划,同时引导脱贫户、监测对象积极发展短平快产业,确保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稳定增长,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创造更多就业增收机会,激发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内生动力,保持到户以奖代补政策相对稳定。
三、申报时间要求。本年度产业以奖代补申报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申报在2023年4月6日前提出计划申请,第二批申报在8月8日前提出计划申请。
未尽事宜,请与县实施乡村战略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小组联系,联系人:秦莉飞,联系电话:18077365149,电子邮箱:jzfp2387@163.com。
附件:《永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关于调整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永乡指发〔2022〕21号)
永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