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27日 |
| 标 题:永水利字〔2023〕23号关于核发永福县桃城乡大小田水电站(二级)取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的函 | |
| 发文字号:永水利字〔2023〕23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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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桃城乡大小田水电站:
你单位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发证条件,现同意发放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从2023年10月27日至2028年10月26日,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地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永福镇银洞村大小田屯(取水点坐标为东经109°54′37″,北纬24°59′12″),年许可水量3534万m3。退水点为电站发电退水属非污染类型排放,退水到银洞河,年退水量3534万m³/a。
请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取水、用水管理,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保障计量设施运转正常,按时报送取水量情况,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及时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延续申请。
永福县水利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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