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27日 |
| 标 题:永水利字〔2023〕5号关于核发桂林典林食品有限公司取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的函 | |
| 发文字号:永水利字〔2023〕5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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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典林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并组织对你单位取水工程取水设施现场查勘验收,符合发证条件,现同意发放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从2023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取水地点在桂林苏桥福龙工业园内大门右侧围墙转角处(取水点坐标为东经110°2′44″,北纬25°6′1″),年许可水量4.752万m3。退水点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A/O工艺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再进入福龙工业园区管网,最终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大溪河,年退水量1.5087万m³/a。
请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取水、用水管理,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保障计量设施运转正常,按时报送取水量情况,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及时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延续申请。
永福县水利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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