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30日 |
| 标 题:永水利字〔2023〕15号关于核发广西永福县堡里镇围庄自来水厂取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的函 | |
| 发文字号:永水利字〔2023〕15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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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板峡水库管理处:
你单位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并组织对你单位取水工程取水设施现场查勘验收,符合发证条件,现同意发放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从2023年8月30日至2028年8月29日,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地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堡里镇堡里村(取水点坐标为东经110°5′16.316″,北纬24°49′38.816″),年许可水量92.7万m3。退水点为公共污水收集管网,最终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堡里河,年退水量67.4万m³/a。
请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取水、用水管理,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保障计量设施运转正常,按时报送取水量情况,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及时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延续申请。
永福县水利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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