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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2025-11-18 17:00     来源:永福县水利局     作者:韦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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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各级主体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效运行,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9号)有关要求,经请示县领导同意,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向社会公示,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附件:永福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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