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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成文日期:2021年09月03日
标  题:永税办发〔2021〕11号 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办公室 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文字号:永税办发〔2021〕11号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7日

永税办发〔2021〕11号 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办公室 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2021-09-07 16:00     来源:永福县税务局     作者:永福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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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永福县税务局”)决定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长:周华生永福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员:永福县税务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综合内勤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各成员单位是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各成员负责对所属成员单位的拟公开政务(政府)信息进行最终审签。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2.负责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核。

3.研究部署税务网站与新媒体建设管理的重大事项。

4.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向桂林市税务局永福县党委、政府报告全县税务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永福县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任:陆邦定永福县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季振益永福县税务局法制股股长

方梦婷永福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  

周朋君永福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

李雨隆永福县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员:永福县税务局机关各股室指定的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制度、指南、目录,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具体承办永福县税务局机关的政务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永福县税务局机关公开的政务信息。

4.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负责税务网站与新媒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6.负责与桂林市税务局永福县政府办公室永福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上级主管机构的工作联系。

7.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8.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交流及相关的其他职责。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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