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14日 |
| 标 题:永农字〔2025〕19号永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永福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农字〔2025〕1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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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二层机构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5〕3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72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永福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4日
2025年永福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一、培训依据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5〕3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72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培训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区“10+3+N”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发挥高素质农民培育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工作的基础支撑作用,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三、重点工作任务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重点支持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及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作。其中,针对行业急需、人才培养短板弱项、产业发展痛点难点等举办专题培训班。
2025年永福县以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为主要培训主题,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 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重点开展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主体培育。联合种植管理部门准确遴选培训对象,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服务粮油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粮油农产品的加工工艺、植保防治、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农机设备操作等相关技术服务培训。
2025年我县组织开展水稻单产提质增效专项培训,助力水稻扩面增产,计划培训150人。
四、培训经费
(一)培育标准。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全过程的支出,其中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按人均不超过3600元标准进行补助。包括培育计划实施的需求 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和总结评价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一般不高于培训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费用应按实际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其他费用,不 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擅自转拨资金,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培育项目实施监管,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相关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培育资金支出使用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协议约 定的用途使用培育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 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跨项目整合资金,国家另有规 定的除外。
五、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及期限
(一)培训对象。围绕产业和农民需求,选准培育对象。培育对象要求年满 16 周岁,优先选拔 55 岁以下,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 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每个培训班的规模原则上应在 30—70 人, 以实践教学为主的培训班不超过 50 人。
(二)培训课程内容。根据永福县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开设水稻种植技术班,做到一班一案,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培训内容设置根据水稻种植特点选题、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实施,做到培育供给与需求有效匹配。原则上每个培训班总学时不低于120学时。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
(三)培训方式及期限。永福县综合考虑农时农事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合理设计这三类课程,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下乡、分段分班、室内授课、田间实训、外出参观学习、线上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拟在永福县罗锦镇、苏桥镇、永福镇等地集中开班培训。经营管理型培训班不少于120学时,后续跟踪服务不少于2次。综合素养课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 10%。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 70%,其中,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 50%。能力拓展课学时数应不高于总学时数的 20%。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培训的,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 15%。线上学习平台应具备完善的在线学习、直播授课、课程考核及相关统计、监测和评价功能。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政策法规、职业素养和文化素养等课程,包含“开班第一课”。“开班第一课”应包括当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相关部署要求等内容。专业技能课应根据培育对象实际需求,紧紧围绕培育主题开设。能力拓展课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选开展,自行设计。实践教学、交流观摩等环节应在与培育主体和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实习实训场所或生产经营主体开展。
(四)培育师资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选聘授课师资,师资专业领域与授课主题相符,吸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专家、科技特派员、涉农经营服务主体专业人员加入师资队伍,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师资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队伍。“开班第一课”由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委派与培训班主题相符的主管单位人员讲授。培训班安排专职班主任,负责培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工作,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线上学习及跟踪服务均配置专业师资及教学辅导员。
(五)教材选用 选用规范、先进、实用的培育教材,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规划教材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教材。采用文字教材和视频教材,针对农民学习特点加强教材建设,开发精品课件和多媒体教材。
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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