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29日 |
| 标 题:永农字〔2025〕22号永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永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项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农字〔2025〕2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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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项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34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25年永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项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9日
2025年永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项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实施方案
为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作用,保障全县重点农产品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顺利实施,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2025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进一步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努力打造“懂药残限量、懂监管打法、懂产业情况”的基层监管队伍,夯实监管“最后一公里”,从源头上保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项目实施
(一)项目主体
1.项目实施主体: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2.项目承建主体:三皇镇、堡里镇、广福乡
(二)建设期限
2025年7月—2025年11月
(三)实施重点
1.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一是建档立卡全覆盖。对重点问题品种生产主体全覆盖排查,指导辖区内生产主体、收购主体正确使用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八桂农安”小程序)精准建档立卡,每半个月更新1次。二是强化网格化监管巡查落实。推动“互联网+智能监管”模式,全面应用“八桂农安”小程序对重点问题品种开展全覆盖日常监管巡查,每月至少巡查1次,产品上市期间,每周巡查1次。指导督促辖区内重点问题品种生产、收购主体在开始种养、收购、上市前报备,并进行每个批次速测。三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定格、定人、定责”要求,建立健全“村(社区)有人看、乡镇有人管、县区有人查”监管体系,实现生产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机结合。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达标乡镇,要巩固创建成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更规范、更精准。
2.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督促指导种植、养殖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合格证+追溯”的电子合格证模式,推动应用“八桂农安”小程序对采收上市的食用农产品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下亮证,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开证率100%。
3.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能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机构按照上市速测要求,按需采购胶体金试剂,发挥胶体金速测技术“第一道防线”作用,开展“用什么药,检什么参数”。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加大抽检频次,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上市前重点问题品种产品进行每批次速测,实现监测全覆盖,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确保监测覆盖率100%。
4.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进一步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机构检测队伍建设,组织检测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采购检测设备、试剂、标准品及其他耗材,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完成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等工作,使检测工作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水平。
5.开展常态化宣传培训。一是全覆盖培训。对辖区监管人员、检测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农资门店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产地收购商6类对象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等知识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和限量意识,加快推进农兽药残留精准治理。二是用药清单应贴尽贴。重点问题品种生产经营场所、农(兽)药经营门店以及村委会(社区)的显眼位置必须张贴禁(停)用药物明白纸、易检出残留药物清单。三是多渠道科普。向生产经营主体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贯资料,同时利用微信群、村广播等平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政策和法律知识,及时进行信息分享与技术指导,尤其强调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用药注意事项,规范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杜绝使用禁(停)用药物,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引导生产主体规范用药、标准化生产。
6.配合抽样检测和执法检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坚持问题导向,重视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线索,并协助配合执法处罚,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资金使用方向
各项目承建单位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项目实施。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支持为生产经营主体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购买(维护)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开展抽样检测、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宣传培训、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资金6万元,每个乡镇安排2万元,永福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五、项目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承建乡镇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健全工作组织协调保障机制,成立以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实施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做好项目建设。
(二)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三)加强项目管理。永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督促指导乡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对项目进行验收。
未尽事宜,请与永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联系。联系人:莫培浩,联系电话:1816969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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