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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永福县农业农村局成文日期:2025年07月29日
标  题:永农字〔2025〕23号关于印发永福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种植业)的通知
发文字号:永农字〔2025〕23号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0日

永农字〔2025〕23号关于印发永福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种植业)的通知

2025-07-30 10:05     来源: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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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二层有关站所:

现将永福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种植业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2025729

永福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种植业)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202530)文件要求,为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高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更好地推动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半公益、经营性组织协同;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聚集,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加快科技成果大面积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科技装备水平,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加快信息化人工智能手段普及应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范围

全县9个乡镇。

三、项目实施重点工作

(一)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机制。

1.支持以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科研院校、科技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半公益、经营性机构相互协同的服务体系。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推进“揭榜挂帅”,农技人员联合科研院校专家等根据生产需求“揭榜”开展农技服务。

2.继续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围绕农机农艺融合、减损提质及品种改良利用等单产品质效益提升关键环节技术需求,做好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协作。

(二)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充分发挥农技推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作用,聚焦单产提升、减肥减药、节粮减碳、智慧农业、资源环境等领域,推介一批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重大引领性技术。

(三)开展先进农业技术实验示范持续打造一批标杆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支撑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建立2个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现全覆盖试验示范。规范基地管理,树立统一标识牌,打造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综合平台。

1.结合我县主推技术需求,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技术能力强、帮扶意愿高、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大、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推广3项主推技术,每个基地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户。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技能交流培训等活动,广泛邀请种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小农户参观学习。

2.培育科技示范主体。聚焦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中遴选科技示范主体,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培育一批农民技术员,遴选人数50

(四)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支持农技人员联合创新团队专家、科研院校专家、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在关键农时驻点开设田间课堂,通过现场教学、示范操作、发放技术手册或明白纸等方式,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共同开展农技服务。

(五)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推行分级分类培训,制定县级培训方案,规范参训人员选派程序,重点提升实操能力,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培训任务。

(六)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特聘农技员1名,招聘条件及程序参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提高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鼓励农技人员在线开展农技培训指导和咨询服务,加大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在线开展农技服务的力度,扩大“八桂田头课”“专家大讲堂”等网络直播讲堂影响力。

、补助内容

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种植业)资金60万元,经费使用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执行,资金具体安排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补助9万元(占项目资金总数的15%),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开展试验示范成效展示、技术宣传、技术咨询、培训观摩以及标识牌制作、验收等所需费用。

1.苏桥镇良村村“稻++薯”种植生产示范基地(实施面积210亩),预计补助3万元。

2.罗锦镇星草村生物玉米种植示范基地(实施面积246亩)预计补助3万元。

3.永福大苏“稻+稻+油菜”种植生产模式示范基地(实施面积300亩),预计补助3万元

(二)农业科技示范补助资金3万元(占项目资金总数的5%)。用于补助示范主体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示范设施设备、农业机具油料等所需费用

(三)能力提升费用13万元(占项目资金总数的21.67%)。用于选派骨干人才、农技人员、农民技术员、特聘农技员、科技示范主体乡土专家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与农技推广工作相关的培训产生的培训费、差旅费和县级举办的业务培训产生的费用等(不超过项目经费30%的比例统筹安排)。组织种植行业23人参加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区外培训农技人员8人(其中骨干人员1人);区内培训农技人员15

(四)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相关费用预算2万元(占项目资金总数的3.33%)。使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主要含中国农技推广APP、云上智农APP、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知网研学平台等所需费用

(五)购买社会化服务(含特聘计划)补助预算0.5万元(占项目资金总数的0.83%)。用于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农技推广服务和购买特聘农技员农技推广服务产生的费用

(六)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资金28.5万元(占项目资金总数的47.5%)。项目管理人员、专家组成员、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素质提升交通差旅费、食宿费、培训费,以及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等

(七)技术专家咨询、授课补助资金1万元(占项目资金总数的1.67%)。开展农技人员培训、农民培训、技术讲座及业务咨询指导所聘请的县内外专家产生的费用

(八)技术资料印刷、示范牌及绩效评价等所需费用3万元(占项目资金总数的5%

五、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特成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种植业)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长:蒋川东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韦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农机中心主任

于顺成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员:陶尚林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向海林科教信息股股长

站站长

毛振文县土壤肥料站站长

周春梅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宏观指导与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由韦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股室抽调,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经费使用的监督、各种档案的收集,撰写项目工作总结,确保项目工作取得实效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20256       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

2025711月  组织项目实施

202512月       项目总结及绩效考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促进粮油作物稳产增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公益性服务责任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下达的专项资金、工作内容,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按时按质完成年度工作

(二)强化管理,提高效能。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执行,严格资金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完成项目资金支出。建立健全工作月历制度,强化日常动态管理,紧盯执行进度,力争11月底前资金支出进度达90%,按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完成项目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

(三)做好总结,营造氛围。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进行总结推广。运用网络、报纸、电 视、短视频、公众号等媒体手段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实施项目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经费预算表

附件

2025永福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经费开支预算明细表种植业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支内容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补助[涵盖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用于开展新品种、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所需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示范设施设备]

3


9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用于补助示范主体采用新新技术、新机具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示范设施设备、机具油料等所需费用。]

50户

0.06万元/户

3


能力提升费用[用于农技人员、骨干人才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与农技推广工作相关的培训产生的培训费、往返交通费。]

23人


13


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相关费用

1年


2


购买特聘计划服务补助[用于购买特聘农技员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产生的费用。]

1人×10月

0.05万元/人/月

0.5


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

50人×12月


28.5


技术专家咨询、授课补助(开展农技人员培训、农民培训、技术讲座及业务咨询指导所聘请的县外专家产生的费用。)

2人


1


技术资料印刷购买、制度建设、标记牌制作及绩效评价等所需费用



3


合计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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