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11日 |
| 标 题:永农字〔2025〕20号关于调整印发永福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家庭农场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农字〔2025〕2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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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层站所(中心):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5号)精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5〕107号)要求,为推进我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现将调整后的《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家庭农场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本通知印发后,《永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印发永福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家庭农场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农字〔2025〕1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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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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