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29日 |
| 标 题:永农机〔2025〕5号永福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实施方案 | |
| 发文字号:永农机〔2025〕5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7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30号)要求,为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高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更好地推动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半公益、经营性组织的协同;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聚集,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加快科技成果大面积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科技装备水平,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加快信息化人工智能手段的普及应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因地制宜遴选、发布1项收籽油菜全程机械化生产主推技术,并通过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或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进行100%示范展示推介,建设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一个,培育科技示范主体10户以上,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稳定农技人员数量,确保只增不减。组织1名以上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接受不少于5天的连续脱产业务培训,15人次以上在编在岗农技人员接受不少于5天(其中实训不少于2天)的先进成果普及培训。招募特聘农技员1名。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逐年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先进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打造一个标杆现代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支撑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实现全覆盖试验示范。规范基地管理,树立统一标识牌,打造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综合平台。
1.建设县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个,推广一项试验示范综合技术方案及永福县收籽油菜全程机械化生产主推技术,基地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户。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技能交流培训等活动,广泛邀请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小农户参观学习,开展不少于1场次示范展示活动。
2.培育当地科技示范主体。聚焦我县特色产业,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中遴选科技示范主体,培育10人以上农民技术员,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
(二)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夯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每名基层农技员定向包联至少1个行政村,联系若干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在关键农时驻点开设田间课堂,通过现场教学、示范操作、发放技术手册或明白纸等方式,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支持农技人员联合创新团队专家、科研院校专家、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共同开展农技服务。支持农技人员通过中国农技推广APP、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问题解答、业务指导、技术普及等在线指导服务。
(三)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制定本县分类分级培训方案,启动选派程序并进行公示,重点提升实操能力。承担培训工作的机构要根据自治区要求设计培训内容,完成培训工作并归档。鼓励各地探索农技人员学历提升工作,优化农技推广队伍学历结构。“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毕业生优先接受培训。
(四)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特聘农技员1名,招聘条件及程序可参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工作的通知》执行。广泛宣传特聘农技员优秀典型。
(五)提高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探索通过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统计各地信息化和包村联户工作情况。鼓励农技人员在线开展农技培训指导和咨询服务,加大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在线开展农技服务的力度,打造“云上桂农技”,扩大“八桂田头课”“专家大讲堂”等网络直播讲堂影响力。
四、补助内容
2025年下达永福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经费为30万元,项目补助经费使用计划如下:
(一)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3.5万元(占11.7%)。
(二)技术资料印刷购买、制度建设、标记牌制作及绩效评价等所需费用3万元(占10%)。
(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12.5万元(占41.6%)。用于支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开展试验示范成效展示、技术宣传、技术咨询、培训观摩以及标识牌制作、验收等所需费用。
(四)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1.5万元(占5%)。用于补助示范主体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等所需费用。
(五)能力提升费用9万元(占30%)。用于选派骨干人才、农技人员、农民技术员、特聘农技员、科技示范主体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与农技推广工作相关的培训产生的培训费、差旅费和县级举办的业务培训产生的费用等。
(六)特聘农技员聘用费用0.5万元(占1.7%)。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的沟通,争取永福县人民政府重视与支持,参照自治区项目实施的组织分工制定下发实施方案,规范程序,推进项目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为确保项目开展顺利,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 波 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黄雪琼 县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莫亚明 县农机服务中心信息化与培训股股长
翟丽梅 县农机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
潘 鹏 县农机服务中心科技推广股股长
李建秀 县农机服务中心产业发展股股长
林峰旭 县农机中心鉴定与质量投诉股股长
高淮州 县农机服务中心出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服务中心科技推广股,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莫亚明兼任,办公室电话:0773-8551618。
(二)强化管理,提高效能。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严格资金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紧盯执行进度,力争2025年11月底前资金支出进度达90%。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按时做好项目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
(三)做好总结,营造氛围。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创新性做法,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进行总结推广,运用网络、报纸、电视、短视频、公众号等媒体手段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实施项目的良好氛围。
六、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实施期限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二)实施进度安排
1.2025 年4月底前。确定主导产业,选定主推技术和主推机具,遴选1个农机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10个农机科技示范户,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工作。
2.2025年5月底前。遴选1名特聘农技员,制定技术指导工作方案,并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3.2025年5月-10月。全面开展示范基地的各项建设工作,组织农技员下乡进村开展技术指导,开展农技人员、示范主体农民群众培训工作。
4.2025 年10月底前。收集整理项目实施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进行项目总结,组织开展自评工作。
5.2025年11月。完成项目验收、项目资料归档等收尾工作。
永福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