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27日 |
| 标 题:永农机〔2025〕4号关于对高淮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农机〔2025〕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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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农机校:
因工作需要,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拟对以下同志职务进行调整:
任高淮州同志为县农机校校长;
任潘鹏同志为县农机中心科技推广股股长;
任莫亚明同志为县农机中心信息化与培训股股长;
任林峰旭同志为县农机中心鉴定与质量投诉股股长;
任宁家英同志为县农机中心综合股副股长。
免去韦海波同志县农机校校长职务;
免去潘鹏同志县农机中心信息化与培训股股长和鉴定与质量投诉股股长职务。
永福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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