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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永福县民政局成文日期:2023年01月03日
标  题:永民非更字〔2023〕1号 关于同意永福县福瑞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
发文字号:永民非更字〔2023〕1号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5日

永民非更字〔2023〕1号 关于同意永福县福瑞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

2023-01-05 10:10     来源:永福县民政局     作者:永福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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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福瑞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中心关于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你中心申请变更事项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你中心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你机构法定代表人由王文变更为冀月芳请根据具体变更事项和相关规定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永福县民政局

2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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