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文件库 > 部门文件 > 永民发
发文单位:永福县民政局成文日期:2020年05月22日
标  题:永民发[2020]4号 关于县城新增道路、街道命名的通知
发文字号:永民发[2020]4号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2日

永民发[2020]4号 关于县城新增道路、街道命名的通知

2020-05-22 17:13     来源:永福县民政局     作者:兰韦君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永福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县城地名管理,准确地为社会提供新的地名信息资料,2019年两次召开县城地名命名工作论证会,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对县城新增道路、街道的命名方案达成了共识。2019年8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命名方案。现将县城新增道路、街道命名通知如下:

一、西江桥头西南面直上至湾里中学:命名为“西河街”,以西滨路范围命名。在此街道内的小区以顺序命名为一、二、三“巷”。

二、西江桥头西南面往左至新污水处理厂和碧水湾小区西面从高速路立交桥脚至西江桥头西南面:全部连接为“西滨路”。

三、县中医院新大楼(月亮湾小区)至西江桥脚:命名为“沿江路”,以路沿江边命名。

四、锦江小区北面铁桥边至碧桂园:命名为“东滨路”。取消原电影院至原县司法局门口段的“东滨路”名称。

五、永中红绿灯十字路口至县司法局新办公地址:命名为“茶岭街”,以此地原有大批茶树命名。

六、县党校大门口至县制药厂交叉路口:命名为“向阳北路”,以向阳路方位命名。

七、县消防大队大门正对面至茶树园小区:连接为“凤城路”。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宣传教育,严格按照以上新命名的地名开展工作,不能再使用未正式命名的非标准道路、街道名称。

永福县民政局

2020年5月2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