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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3日
标  题:关于卢有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永建字[2023]1号)
发文字号:永建字[2023]1号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7日

关于卢有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永建字[2023]1号)

2023-03-27 10:05     来源: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侯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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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股(室)、本局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为统筹抓好永福县供水公司各项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卢有春同志任永福县供水公司经理职务(试用期一年);

黄军华同志任永福县供水公司副经理职务(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经理助理职务;

韦锋同志任永福县供水公司副经理职务(试用期一年);

周勇军同志任永福县供水公司总工程师职务(班子成员),免去其副经理职务;

王鹏同志任经理助理职务(试用期一年),兼办公室主任;

何仁华同志任县供水公司顾问职务(享受经理级别待遇)、免去其经理职务;

免去李子福同志副经理职务。



中国共产党永福县   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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