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体版
|
用户登录
支持IPv6
长者专区
智能问答
集
网站首页
走进永福
政府信息公开
政民互动
网上办事
公共服务
专题专栏
27196855
永教字〔2023〕3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永福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2.14定稿)
20
永福县教育局
罗林奎
2023-02-14
241217
永教字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文件库
>
部门文件
>
永教字
发文单位:
永福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14日
标 题:
永教字〔2023〕3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永福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2.14定稿)
发文字号:永教字〔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4日
永教字〔2023〕3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永福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2.14定稿)
2023-02-14 17:24 来源:永福县教育局 作者:罗林奎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文件下载:
永教字〔2023〕3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永福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2.14定稿).zip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