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0年07月10日 |
| 标 题:永交〔2020〕15号关于胡杰同志为桥梁养护工程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交〔2020〕15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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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公路管路局《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路县乡函〔2009〕745号)和桂林市公路管理处市路字〔2010〕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公路桥梁养护工作,严格执行桥梁养护工程师管理制度,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任胡杰同志为桥梁养护工程师。
特此通知
永福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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