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永福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0年04月26日 |
| 标 题:永交〔2020〕8号永福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永福县交通运输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永交〔2020〕8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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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永福县交通运输系统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春夏期间及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根据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20年永福县交通运输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福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26日
2020年永福县交通运输系统春夏
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永福县交通运输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确保春夏期间及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市交通局关于交通运输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ー、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问题导向,坚守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集中开展以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消防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春夏火灾防控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永福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安排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从2020年4月起至2020年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30日前)。各单位分别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9月10日)。按照既定工作目标和任务,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工作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重点场所火灾防控
要突出两客一危企业、客运车站、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新能源车辆充电站、渡口渡船等重点部位和领域,结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防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运管所负责摸清我县客运车站、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航管所负责摸清我县渡口,公路所负责摸清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现场等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做好详细登记,完成排查建档工作。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行业的消防安全职责。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单位,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机构和人员,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3.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结合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特点和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部署,加大行业消防安全大检查。一是要检查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和保养、疏散通道的维护、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等情况;二是要检查班线客运、城乡公交等营运车辆配备灭火器、救生锤等情况,特别是对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电池、充电基础设施等运行状况和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进行重点检查;三是要检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消防和应急救援设施配备情况、危货运输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格和消防教育等情况;四是要检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的安全防范情况;五是要检查系统内办公场所用电用火和电动车停放、充电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并做好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于重大隐患、顽固隐患,要通报属地政府和消防部门,合力督促整改。
4.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五一”、“端午节”、“十一”期间要组织开展对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检查,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
(二)强化消防宣传培训
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行业教育培训内容,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交通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在企业办公驻地、客运场站、施工工地、码头等场所和交通运输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广大旅客、司乘人员和交通运输干部职工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不发生因思想疏忽或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各类火灾责任事故。
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我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廖勇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兰正翔同志、副局长林元华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局机关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办公室,负责全局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逐一明确任务,逐一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稳步推进任务落实。
(二)分类排查整治。各单位要结合交通运输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监管行业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逐一消除。
(三)强化督查问责。对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导致发生重大亡人火灾的单位和个人,领导小组将按照消防安全相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单位、本行业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并于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局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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