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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永福县交通运输局成文日期:2020年04月24日
标  题:永交〔2020〕6号关于加强2020年“五一”和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永交〔2020〕6号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7日

永交〔2020〕6号关于加强2020年“五一”和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0-04-27 16:05     来源:永福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永福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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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五一”节假日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中央、自治区、市、县有关领导关于做好“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应对、努力克服汛期降水给交通运输生产安全造成的诸多不利影响,现就进一步做好“五一”和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将“五一”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当前汛期强对流天气活动频繁,是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高发时段,强降水覆盖面广、局部地区降雨量极大、强度高,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严重影响和严峻挑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急迫性和严峻性,正确分析当前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力做好当前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认真抓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强化“三关一监督”行业监管职责,督促运输企业强化营运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格落实营运车辆检测、维护等制度,严禁“带病”车辆上路;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做到上车行李逢包必检和出站客车逢车必检,严禁乘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夜间运行车辆的动态监管,严格落实驾驶员休息制度和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规定。

(二)强化农村公路安全监管。要加大对农村公路(包括县、乡、村道)建设养护施工现场、急弯陡坡、高边坡、深基坑、临水临崖路段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要持续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一步完善警示标志标牌,督促加快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力度。

(三)强化水路运输安全监管。要重点加强对渡口、渡船、码头、客运船舶的安全监管,督促渡船配足消防和救生设备,严防超员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要坚持严把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关,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船舶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维持良好的水路运输秩序。

(四)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节假日期间,要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制定完善“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特别是烟花爆竹运输行业,要督促运输企业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设施,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认真做好各类自然灾害应对防范工作

根据气象、水文、海洋部门预测,2020 年我区降雨总体呈北多南少,即桂北地区出现暴雨洪涝的可能性较大,桂南部分地区存在干旱灾害风险;预计影响广西的台风有 3~5个,较常年偏少,但影响程度可能偏重,防汛形势复杂严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早谋划、早部署、早动员、早落实,全力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水汛情灾情发展,针对“五一”和汛期天气复杂多变,自然灾害易发、多发等特点,主动加强与应急、气象、自然资源、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预警预报和会商研判,强化信息发布,落实各项应对防范措施。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

要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大对重点路段防控,及时查纠非法载客行为,制止非法运营车进行祭祖、扫墓活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紧盯不放,确保安全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和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顶格处罚、一律严肃追责,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认真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五一”和汛期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要不断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永福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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