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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公发[2021]7号 关于授予从警20周年、30周年民警荣誉纪念章和证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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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公安局
永福县公安局
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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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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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公发
发文单位:
永福县公安局政工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08日
标 题:
永公发[2021]7号 关于授予从警20周年、30周年民警荣誉纪念章和证书的决定
发文字号:永公发[2021]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8日
永公发[2021]7号 关于授予从警20周年、30周年民警荣誉纪念章和证书的决定
2021-03-18 10:40 来源:永福县公安局 作者:永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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